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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永远在路上
  • 作者:五莲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5日

普法永远在路上

五莲县人民法院  刘艳

最早接触法律应该就是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上大学时就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进社区,进村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大学毕业后考取山东省大学生村官进入基层乡镇党委工作,因想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造福村民,在各方领导的支持下,在服务村庄创建便民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是免费帮助村民解答法律问题,调解民事纠纷,在村里进行普法宣传等,也算是为基层普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后来到法院工作,也积极的用自己的行动进行普法。

摸清现状,有针对性普法

普法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以及面对不同群体时,需要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普法才能受到更好的效果经过走访发现,一是基层共性普法多,个性普法少长期以来,普法自上而下由政府主导,灌输式使得普法村民在普法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普法不区分普法对象需求,存在一刀切的现象,使得普法对象对普法失去兴趣二是农村普法方式简单枯燥,普法形式上也存在一刀切”。宣传栏发传单是农村普法的首选面对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沟通困难的农村80 岁老人,利用这些方式无疑是徒劳。三是基层领导干部和村民对法律重视不足,平时不喜欢学习法律知识,遇到法律问题才想到学习法律或去咨询有关人员。除条件限制外,农村普法对象层次复杂也是农村普法的难题

发现这些问题后,我选出了合适的普法路径。一方面是基层普法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领导干部既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又是普法工作开展的领导者因此,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基层普法工作火车头作用,引导基层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在征得乡镇党委领导的支持和同意后,利用每周五集体学习的时间进行普法宣传,不是简单的灌输式普法,收集机关干部的意见,集体学习大家比较感兴趣的法律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的互动,乡镇干部有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在这种互动学习中,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提升;另一方面,普法要结合普法对象具体从事的行业,立足实际,区分需求,分层分类,精准普法针对领导干部的普法,要重点区分好村干部乡干部不同法律需求,村干部大部分对土地流转、土地承包这类的法律法规比较感兴趣,我就专门组织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讲解了有关农村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过程中,他们会针对本村的实际,向我提出问题,我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解答,效果很好; 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就要与时俱进,在普法内容和方式实行个性定制,主要是利用学生集体学习的时间,到学校向学生讲解青少年犯罪的有关问题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讲课主要以视频案例为主,现场答疑为辅,很受孩子们的欢迎; 针对农村的普法,就应该突出农民的切身利益,从不同人群的利益关切上找到切入口例如对农民及外出农民工来说,挣钱是他们最关心的,那么普法内容就应该是劳动权益保障法年关农村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应该成为农村普法的重点内容总之,基层普法要找准需求,分层分类,推动普法对象的精准化,变不分群体因人施教,大力实施差异化普法。

创新形式,让效果显著

基层普法面临形式单一枯燥的困境。要不就是张贴宣传单页,要不就是发放法律明白纸,这些效果往往不好,尤其对于一些因年纪大,行动和视力不佳的老人。为此,需要根据区分对象,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喜欢才能学的快,针对这一点,我主要运用案例宣传,案例普法效果最直观形象鲜活在农村普法,就要运用简单明了,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方式进行普法,案例形象生动,村民更愿意学习;在夜间利用大家乘凉和跳广场舞的时间,组织村民编排法律情景剧,让村民充分的参与,在参与和观看的过程中进行普法同时,普法形式也与时俱进,现代科学技术能够实现普法教育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覆盖。我借助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法律案例和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推动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多种传播形式结合多个普法对象统一多项宣传内容并重的法治宣传教育立体模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横向扩宽纵向延伸

耐心调解,巧化信访、纠纷

普法不仅仅是传播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帮助村民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小刘呀,那树明明种在我家的地里,现在老王居然来管我要赔偿款,现在怎么办啊”,“张大爷您别急,详细跟我说说”,原来王大爷租赁了张大爷的土地栽种树木,后来电力局架设电线杆,占用了王大爷租赁的部分土地,将王大爷的树木砍伐了一部分,并支付了赔偿款,张大爷却认为这笔钱应该是他的,而且在这期间,张大爷还多次到乡镇党委上方,在了解情况后,我将两位大爷和村干部叫到了一起,通过讲事实讲法律给张大爷和王大爷做调解工作,张大爷终于弄明白了,青苗赔偿款是王大爷的没有错,两位大爷也握手言和了。王大爷对我说:“小刘呀,法律就是好,以前老张天天去管我要钱啊,你这么一说,我们都明白了,我看他也很服气呢,以后有问题就要找法律”村干部也对我竖起大拇指,说我帮助他们成功化解一起信访案件。这件案件也暴露出基层的一个现状,“信访不信法”,群众有了问题,喜欢上访,闹一闹访一访问题就得到了解决,他们认为寻求法律耗时费力,基层的普法道路还任重道远,要让人民群众认识法律,遵守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

肩负重则,普法任重道远

来到法院后,才算真正的接触法律,作为一名法官助理,我平时的工作主要是运协助法官调解民商事案件。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对法律多多少少存在误解。例如,有的当事人会问,我们分居两年不是自动离婚了吗,为什么还要到法院起诉,类似这种问题,不止遇到过一两次,好多当事人都存在这种误解。我认为作为一名司法从业人员,单纯的调解案件、结案是不够的,应该在调解的过程中,和当事人接触的过程中进行普法。不仅仅是要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更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对于民商事纠纷的调处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过程,全面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真正做到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普法宣传。例如,在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很多被告都主张之前还给了原告一部分钱,但没有让原告写收到条,自己也没有转账记录,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审查证据,被告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但是被告什么证据也没有,我们只能支持原告的主张。在调解案件结束后,我会再次对被告进行法律释明并提醒他下次再有类似情况一定要让对方打收到条或通过转账保存转账记录,现在好多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碍于情面,借给别人钱,不好意思让对方写借条或者根本意识不到需要写借条,导致后续的维权非常困难,但是法律要讲证据的,这种借款人举证非常困难,不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被告摇身变原告,我感觉自己在调解案件过程中普法的做法是正确的。前不久我们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看到原告的名字,我感觉很熟悉,像是自己上年调解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我看了一下身份信息,真的是那个当事人。这个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提供了被告书写欠条,证据扎实,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调解当天,原、被告都来了法院,面对扎实的证据材料,被告也无从抵赖,同意7天之内将这笔欠款还给原告。案件调解结束后,原告对我说:“刘啊,你还记得我不,真得感谢你,我上年还是被告呢,我记得你当时跟我说要保存证据,我就是听了你的话,让他给我写了个欠条,现在才能赢了他。”我说:“您不用客气,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每个人都要增强法律意识,善于保存证据并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当事人不愿意来法院提起诉讼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认为起诉费时费力而且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拿到钱,但我们五莲县人民法院创建速裁团队,打造诉讼快车道,帮助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很多案件能够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好多外地的律师在速裁庭处理完案件后都感叹:你们办案太迅速了,从来没有经历过像你们这么快速结案的!一些当事人因为感受到速裁带来的便利,在遇到民商事纠纷时更多的原意到法院来解决纠纷。这也算是普法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在感叹速裁带来的便捷迅速的同时,我会告诉他们诉讼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复杂,运用法律维权才是快速解决纠纷的途径。

虽然进入法律这一行业的时间并不长,但我一定会将普法这一事业贯穿职业生涯的始终,永远走在普法的路上,不停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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