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路上你我同行
五莲县人民法院 李超
镜头一:
那些“不穿制服的法官”
无论在庭审现场,还是走进社区,这些“不穿制服的法官”的身影已融入化解纷争、维护稳定的法官行列,虽无“法袍”,但他们愿意融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做群众学法、用法的桥梁。如今,人民陪审员这支队伍,正以饱满的激情,为法律天平的公正和社会大众的普法宣传谱写出新的篇章。
陪审员小李是一名老师,她经常在课堂内外与学生们共同分享她的陪审故事,用真实的案例讲述法律常识。小李在一次陪审中了解到,一名年轻男子因琐事与人发生口角,一时冲动出手打伤了对方。结果,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都说冲动是魔鬼,这起案件给小李很大的触动。“一回到学校,我就在课堂上将这次陪审的案件进述给孩子们,告诫他们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而犯了大错,造成终生遗憾”,小李说,讲述自己亲身陪审的案件,孩子们更感兴趣,也从中吸取了教训,这对于防止“校园暴力”等行为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小李对自己陪审的案件进行总结后发现,一些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与他们不注重学习、缺乏文化知识有很大关系。于是她经常用这些活生生的反面例子教育引导同学们好好学习、增长知识。
参加陪审必定会占用一些工作时间,如何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呢?“要当好人民陪审员必然会有付出和奉献,关键是统筹兼顾、克服困难、合理安排。”小李说,作为“编外法官”,她从心眼里喜欢人民陪审员这个岗位。
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小李把学习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摆在重要的日程。除了坚持阅读《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外,她还经常收看《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电视节目,通过不断的学习,使自己在法律基础知识、司法礼仪、庭审实践等方面得到不断进步。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我将在人民陪审事业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小李说在陪审经历中收获的是她无形的财富,让她受益终生,她会继续用热情和热心抒写陪审工作的新篇章,将法治宣传进行到底,让法治之灯照亮千家万户。
镜头二:
法律援助那些事
有一个劳动案件的当事人,自称当过兵天不怕地不怕,性格倔强,是一家运输公司的客车司机,被派往一所学校开校车,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支付和拖欠工资的问题与公司发生激烈争吵,进而申请法律援助。王律师在第一次约见当事人时,当事人便兴冲冲地对他说:这个案件你要帮我打赢,我对公司和学校都不服,要打到底。经了解,作为运输公司客车司机的当事人被派往一学校开校车,因校车行走路线改变,当事人被安排开另一辆校车,当事人不同意车辆行驶线路的改变和驾驶车辆的变更,在协商未成的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关系,当事人未得到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公司未支付应发的工资。王律师耐心地跟当事人说:你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不符合法律,不会得到仲裁庭支持,仲裁庭会裁决公司支付你未领取的工资。但当事人听不进去,王律师转而跟他说:要么这样,我提起仲裁申请时把你的这项请求列上去,但你在仲裁裁决作出前,不得上访,不得去学校闹事,如果你的这项请求未得到仲裁庭的支持,你要接受裁决,不要诉讼下去。当事人同意了。仲裁裁决书下来后,申请人的该项请求未得到仲裁庭支持,事后当事人也未提起诉讼,这次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案结事了”。
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不但要做好依法辩护,而且还要让被告人的家人感到法律援助的温暖,感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接受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几乎都来自贫困家庭,被告人从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时起到法院作出判决时,往往时间跨度数月,被告人的家人长期处于紧张和不安之中。王律师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时,会主动向被关押的被告人了解其家属听电话,会主动通过电话把从会见中了解到的犯罪事实基本情况向被告人家人通报,会主动告诉被告人的家人他是政府指派的法律援助的律师,由政府支付律师费但一定会尽力依法进行辩护,会告诉被告人的家人如果代被告人赔偿可依法减轻刑事责任,会告诉被告人的家人如果对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不了解可随时向他咨询,等等。在法律援助中对于有些案件的当事人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知识少,面对矛盾纠纷冲动处事,作为法律援助律师能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解释,不急不躁地解决问题,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真正做到止纷息讼,促进社会和谐。
王律师,作为律师群体中的一员,经常说道:“我是律师,我有能力多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到“案结事了”是我努力追求的目标。”一些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不但家庭经济情况不好,而且文化水平较低,有的甚至脾气还有些犟,要让这样的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心服口服,做到“案结事了”,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作出合理分析,消除当事人对案件裁判存在错误预期的心理。二是善意对待当事人,拉近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心里距离。三是对当事人不合法的请求做到有礼有节的拒绝。
镜头三:
五莲法院:讲好法治故事 传播法治强音
一直以来,五莲法院以“正心文化”为引领,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与浸润作用,统筹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抓好自身内部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坚持法律释明工作贯穿审判全程。做到审前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法;审中注重法官释法和判决书说理,判后耐心做好答疑工作,并形成执行法官接待、庭长接待、院长接待等固定接待制度,有效加强释法明理,降低信访投诉。
二是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布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近年来,五莲法院立足于丰富的审判实践,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结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行政治安处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近年来的多发案件类型,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与公安、有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等进行沟通对接,获得相关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回应,形成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三是创新普法方法,实现普法形式的多样化。
以网格化普法为载体,推动普法资源力量下沉到基层,服务到百姓。立足社区建设的实际,针对乡村振兴、土地补偿、相邻矛盾常发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围绕中心工作,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入村赶大集”普法宣讲活动;服务辖区基层两委换届,发挥积极作用;走进超市、广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物业合同纠纷和家事纠纷等问题。
坚持“以传统媒体为主阵地,以网络媒体和自媒体为两翼,以文字宣传和图片宣传为双轮驱动,以综合宣传和个案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思路,通过打造传统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院“好声音”、讲述法院“好故事”。开通官方政务网、微博、微信,抓住“两微”易于传播、影响力大的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治精神,凝聚社会共识,最大化地提高司法公开和普法宣讲的效能;依托新媒体平台,对凌晨集中执行、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司法热点进行公开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从实质上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把握个案科学普法,通过每一起案件的科学、合法、有效审理将司法程序直观展现给案件参与人,确保其通过参与司法程序了解司法、认识法律,做到审理一件、学习一件、预防一批。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选取典型、易读、形象的案例有计划地进入街道社区,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四是抓契机宣传得当,提高普法的广泛性。
全面落实以“法官六进”为主题的各项宣传活动,由院领导带头走访重点企业(项目);选派优秀法官连续多年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深入开展群众大走访活动,分管领导带队坐班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另外,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邀请群众和媒体记者走进法院,以体验岗位、观摩庭审、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
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普法宣传有你有我,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创法治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