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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儿童性侵事件发生
  • 作者:五莲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如何预防儿童性侵事件发生

许磊
    《 孟子· 梁惠王上》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儿童是最弱势的群体,也是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近年来,时常有媒体报道儿童被性侵事件,而报道的数据还不是全部,据有关数字统计,儿童性侵案的隐案率是1:7,也就是说,1起被揭露的儿童性侵案背后,必有7起不为人知。对于这类性侵案件,大家在心痛之余,都在反思,如何才能阻止这些恶魔把魔爪伸向懵懂无知的孩子们?
    其实在古代我国法律就对性侵儿童者制定了严厉的刑罚。我国南宋时的《庆元条法事类·杂门》(卷八十)就有针对性侵幼女的明确条款:“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只要对十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被视为强奸,要被流放到三千里外险恶之地,即便是强奸未遂,也要发配五百里。如果是给幼女造成了伤害,那就要直接被绞死。这样的规定虽不能杜绝犯罪,但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这一规定也为后来的元、明、清所继承,明朝规定,跟十二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另外,按宋朝的法律伦理,妇女被强暴时奋起反抗、杀死施暴者,是免罪的。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昌州有个妇人,“夫死已经十年,守志不嫁”,一次亡夫的兄弟竟来逼奸,“仓卒之间,无可逃免”,杀了亡夫兄弟。因为出了人命,便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最后,皇帝下诏宣布该妇人无罪,并表彰了她。
    世界各国立法者对性侵幼儿者也都是深恶痛绝的,对性侵儿童的行为人都是严惩不贷的。
    美国根据“ 梅根法” 规定,要求所有州刑满释放的性罪犯都必须到所住各州执法机关登记,执法机关会将性罪犯的资料公之于众。这样,公众可以进入美国司法部网站查询,看看自己居住的区域内有哪些性侵案底的危险分子,包括他们的姓名、照片、住址和所犯罪行等详细的资料,有孩子的家庭以此提高警惕,避免让孩子与这些人产生正面接触。同时,重复犯罪者必须每 90 天去警察局报道,如果他们的外貌有任何变化,诸如留胡须、整容等,一定要通知警察局。
    法国认为教育手段是目前最为有效的儿童预防性侵的方法,要求父母和学校及早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树立正确的性保护意识,并对未成年人明确性侵行为的定义。同时,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性侵15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配置了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的严厉刑罚。
    而韩国法律规定,对未满19岁的受害者实行性侵犯的犯罪者将实行药物治疗,犯罪者将在出狱前2个月开始“化学阉割”,最长时间为15 年,这一做法也为很多国家所仿效。同时,扩大电子脚铐的使用范围,并且对性犯罪者的部分隐私予以曝光,20岁以上的人均可在政府指定网站查看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性犯罪者的姓名、年龄、住址、实际居住地、照片、犯罪内容等。
    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一旦被伤害,心理上的创伤是无法愈合的,而过度的曝光和关注无疑又加重了他的伤害记忆。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为防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立法在内的各种手段进行有效保护。
    立法上,我国对此也作出了严厉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另,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青少年在未成年时期遭遇了性侵害,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 周岁后仍可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
    对于儿童性侵行为必须以预防为先,教育是最为有效的预防性侵的方法。通过阅读绘本等有关性别引导的书,视频、动画、新闻事件等及时对其进行引导,让孩子及早建立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构建好家庭监护防线;对包括电视电影以及网络在内的媒体节目设立分级标识制度,以避免未在年人接受不符合其年龄身份的媒体信息。同时,学习美国和韩国的做法,曝光性罪犯的资料,提高家长和孩子的警惕,避免孩子与这些人的正面接触,也不失为预防的一种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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