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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的故事
  • 作者:五莲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

回访的故事

王培蕾

    一个人守着一部电话,一个记录本,每天要给当事人打电话回访他对案件满意与否,并适当进行的释疑、答惑……

    4月份,院里开通案件三级回访信息平台,这在全省法院都是个新鲜事物。而我则在没有经过系统培训,没有老师教导的情况下,摸索着成为了一名案件回访员。

    刚开始几天和当事人交谈,我非常紧张,怕他们向我发难,怕他们提出的问题我回答的不恰当,无法收场。别看只是打个回访电话,怎样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当事人的疑虑解释清楚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这样一个当事人让我记忆深刻。在一级电子回访时,他通过短信给平台的回复言词非常过激,不仅辱骂法官,还把法院一起辱骂。看到这个短信我第一反应就是打退堂鼓,他肯定是有一肚子的火,二级电话回访他如果向我发彪,我该怎么处理?他如果连我一起骂,我该怎么办?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开始认真研读这个案件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之后我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明白了当事人败诉过激的心情。因为案情比较复杂,在证据认定上他与法官存在很大的分歧,在该不该由他承担的债务上欠缺有力的证据。在作了充分的准备后,我有了足够的勇气拿起话筒,我想无论他说什么我都忍耐的听着,毕竟他败诉心情不好需要发泄。

    果然不出所料,当我介绍完我是法院审务督查案件回访人员后,当事人的声音就开始颤抖,他排山倒海般地一鼓劲说了有二十分钟,还扬言又要上访、又要网上问政等等。当他终于给我说话的机会时,我让他稍稍平息一下情绪,理智对待判决结果,发火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对自己的身体不好,也许还会使事情向更糟的方向发展。同时告诉他,法院和法官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只要他能拿出足够让人折报的证据,就可以捍卫自己的权益。但根据他现在提供的证据显然是不能排除其要承担的债务责任,法官按照法律法规判决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没有人可以枉加裁判。如果觉的自己证据充分且有说服力,就是不服法官判决的话,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寄交上诉状。

    当我向他释明了他可以继续行使他的诉讼权利时,他开始慢慢降低语调,向我诉说生意难做、遇人不淑等使他失去了理智,还让我理解他的心情。我的解释让他明白现在重要的是回去继续搜集有力的人证物证,通过正确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并表示以后不会在用其它方式胡搅蛮缠。最后,他还对我回访中能容忍他的态度表示感谢。

    挂掉电话,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而我的一个电话居然能让当事人息诉、不再缠访,却是我意料之外的。它不但让我欣慰更重要的是它给了我动力,它让我知道每一个回访电话背后都连接着这样一位当事人,他们的案件胜败牵动着他们的喜怒。多数当事人是因为败诉,才有一堆的抱怨与不满,只要给他们诉说的机会,再耐心解释,让不懂法律的他们知道捍卫自己权益的正确途径,他们也会理解法官的工作,感受到法院的用心。

    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畅通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这或许就是我工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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