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2期
“校园安全先议”工作守护“未”来之“山东实践”
“爸爸妈妈想要离婚,我很难过,总担心他们会分开。”“同桌把我新买的文具摔坏了却不承认!”……
近日,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联合该区教体局、民政局等部门打造的日照市首个“司法回音心语亭”落户金海岸小学并全面启用,一些有困惑的学生在法官和老师的引领下进入小屋,进行问题咨询。
“‘司法回音心语亭’内设有互联设备,学生可以在端口进行心声倾诉、法律问题咨询等内容,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后台查询,进行情况分析,并进一步与学校沟通、纳入先议程序等处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真正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早处置。”日照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凤霞介绍。
据了解,“司法回音心语亭”的启用得益于山东三级法院(以下简称“山东法院”)全国范围内首创的“校园安全先议”制度。
“‘校园安全先议’制度主要是通过在学校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由法官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对涉及校园安全的案件和事件,在司法机关介入前提前诊断、积极化解矛盾,对涉案事件的学生‘治未病、开处方’,实行罪错分级处遇,开展帮扶帮教,由此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蒋海年介绍,截至2024年6月1日,山东法院已在全省66个区(县)设置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867个。其中,威海市、日照市已经实现全域挂牌。
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
“罗阿姨,你看,这是我做的蛋糕。今天的考试我是班上的第一名!罗阿姨,你放心吧,我已经找到目标了。”亮亮(化名)兴奋地说,眼睛里闪烁着从未有过的光芒。
亮亮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庭长罗莹当时是该案的承办法官。罗莹接过案子后,带着心理咨询师赶到看守所,对亮亮的心理状况、犯罪原因和成长背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得知亮亮一贯表现良好,这次犯罪只是一时冲动,罗莹觉得很可惜。
“这份工作很有意义,关联着别人的人生,也能给他们希望。”谈起少年审判工作,罗莹的眼神中流露出满满的热切。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她二十几年间见惯了各种犯罪案件;而作为一名女性,她也是孩子的母亲,每个未成年人案件的当事人总会牵动起她内心深处的敏感和温柔。
亮亮服刑期间,罗莹每过一段时间就给他写一封信,有时是谆谆教诲,有时是对未来人生路的畅想,还有时是家常闲聊。几年后,亮亮出狱了,为了让亮亮能够自力更生真正走向社会,罗莹帮助他找到了一所知名职业技校,让他学习一技之长。
罗莹介绍,像亮亮这样的孩子其实原本可以更早进行帮教。近年来,山东法院系统通过案件审理和普法实践发现,部分未成年人由于辍学、监护缺失,初期的不良行为得不到妥善处置,最终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孩子的可塑性再造性已经大大降低。而且,部分在校学生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存在进一步违法犯罪的风险,也会影响周围其他学生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平安校园建设。
据了解,从1987年建立全省第一个少年法庭至今,山东少年法庭工作经过37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涉少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等方面,建立健全社会调查、心理辅导、社会观护、回访帮教、轻罪前科封存等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经验,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及社工组织的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支持体系逐步建立,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奠定了实践基础。
2018年年底,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先行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先议试点,为司法先议试点提供了最初的实践样本;2022年5月13日,东营市河口区法院率先成立全国首家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益尝试;2023年起,山东高院全面推行司法先议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化解校园纠纷175件,对37名具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分级干预,对104名学生开展心理辅导……
“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为载体,山东法院打通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衔接和配合,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为切入点,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教育局、共青团等多部门,推动少年司法先议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合力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罗莹说。
探索校园纠纷的化解之路
“他们合起伙来孤立我,还在背后说我坏话,我气不过才打他们的……”
小刘、小王和小赵是日照某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均为未成年人),三名同学一直是关系较好的朋友。今年4月3日,因小赵觉得小刘、小王孤立自己而产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打架过程中,致使小刘身体受轻微伤。小赵父母与小刘、小王父母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学校遂将事件上报至驻校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
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专员、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虢德茜接到学校反馈后,认真分析了事件的成因、过程和结果,决定启动校园安全先议程序,联合相关成员部门化解该纠纷。
2024年4月8日,该校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召集公安机关、教育局等会员单位开展联席会工作会议,并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核实。随后,调解小组分别约见三名同学及其父母,多次进行“一对一”“背靠背”调解,通过反复沟通,析法明理,最终促使三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三名同学也重修旧好。
“我们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发现,小王在与同学之间相处时存在偶尔孤立、排挤同学的现象,导致班级内出现小团体。针对该行为,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小王进行了教育矫治。”虢德茜介绍,此次矫治行为持续两周,具体矫治方案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小王的家庭生活及环境、成长背景等进行充分调研,形成调查报告。第二阶段是邀请心理老师对小王进行深度交流,进行心理疏导。第三阶段是制定个案指导方案。邀请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王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明确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同时,请老师介入,在一些集体活动中对小王进行引导,增强其集体责任感。第四阶段是先议专员电话回访,持续追踪。
校园欺凌一直是家长关注的问题,如何准确界定及正确处理校园欺凌对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校园正常学习秩序越发重要。山东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该类案件进行了有益尝试。
今年7月,济南市某小学两名学生因前排同学频频挤靠桌椅产生不满,遂拿铅笔捅刺前排同学后背,致其皮肤出现几处点状伤情。前排同学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遭受了“校园欺凌”,要求另外两名学生家长承担责任。
该校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专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到场,结合校园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例,从情理法的角度,帮助三方家长辨析责任,用真诚化解家长心结。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该事件得以圆满解决,赔偿款当场支付。三个孩子互相拥抱和好如初,三方家长也握手言和。
“对于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的‘生生纠纷’‘生校纠纷’,如果能及时妥当处理,不但能够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还能够促使学生尽快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共青团日照市委员会学少权益和社会联络部部长刘艳表示。
“目前,山东法院在处理涉校园安全先议问题的工作机制上达成一致,并在具体事件处理中积极加强协同、联动。”罗莹介绍,对于一般性事件,山东法院确立了“线索发现+甄别诊断+分类处置+反馈评估”工作模式;对于校园民事纠纷,以“线索发现+法院释法说理+心理辅导+调解”方式进行处理;对于校园欺凌事件,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事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后形成调查报告,为学校对事件的处理裁决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将“法治种子”播撒在校园
夏尽秋来时,学子踏梦归。
9月正值开学季,山东多地法院法官走进校园为同学们送上了“开学法治第一课”,将“法治种子”播撒在校园。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官以“灋”字的讲解为切入点,先后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徽、法袍、法槌的设计理念和使用场景,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法院,鼓励大家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念。随后,法官通过问答互动的方式,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高空抛物、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教育引导同学们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得到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以“青春之路拒绝‘毒’行”为主题,为师生们带来“开学防毒第一课”。通过手绘漫画、微视频等方式,干警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以及如何警惕新型毒品,并通过大量实例展示了吸食毒品的危害,帮助同学们增强防毒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青州市人民法院干警开展了“法治红包墙”“法治飞行棋”“法治相声表演”等创意活动,让普法活动融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于一体,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向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实际上,除了‘开学法治第一课’,山东法院各个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还开启了靶向法治宣传教育之门。”罗莹介绍,各校园法治副校长通过先议办公室,与老师、家长和学生进行深入沟通,针对学校当下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开展靶向性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已经制作了防范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以及自我安全防护等相关专题课件,受到校方的高度欢迎和支持。
“通过这次课程,我学会了如何跟他人相处。以前,我总是怀疑别人讨厌我,一直努力讨好别人。现在才明白,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8月23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青橙计划”青少年社会管护项目的一项活动结束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文文(化名)讲述了自己的体会。
作为山东高院“校园安全先议”制度试点单位,兰山法院以“青橙计划”项目为载体,积极探索由法院行使罪错先议与保护处分措施决定权的工作模式,打造了“青柠”“青芷”“青橙”为主要内容的“青未”少年审判品牌,各项目各有侧重,共同织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网。其中,“青橙计划”主要是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后,找到其成长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观护周期,包括法治教育、家庭教育介入以及职业规划指导等,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塑造价值观,达成观护目标后结业。
2023年,兰山法院选取4所中学作为首批试点学校,挂牌设立驻校司法先议办公室,由少年法庭牵头,各成员单位联络人、司法社工、社会观护员共同负责相关工作。该院针对在校学生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设置审查、确认、分级干预保护程序,制定多样化“以教代罚”措施,建议公安机关依法通知严重不良行为少年进行矫治教育,转介至“青柠计划”项目团队接受社会观护,逐步将职业院校、社会闲散未成年人、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纳入司法先议范围,在刑事司法流程之前实现干预挽救,恢复未成年人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先议试点工作高度认可,山东法院对该项试点的积极投入取得了一定成效。尽管如此,仍有一些方面需要完善。”罗莹表示,一是该项目在各地开展不均衡,有的地区实现了全域挂牌,有的地区只有部分县区法院在个别学校挂牌;二是社会支持体系不平衡。校园安全先议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合力,协调配合,有的地区相关单位配合紧密度有待提高。
蒋海年表示,下一步,山东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府院联动,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作配合,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校园安全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