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2014年6月4日
伪造结婚证房产证骗贷10万元
东港一男子数罪并罚获刑一年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隋秀芹 王晓) 为了从银行获得贷款,东港一男子竟然凭空“捏造”出莫须有的人和本不存在的婚姻关系,并成功逃过银行工作人员的审查,贷出10万元,最终因其无力还款而被发现。5月,东港区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男子因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等,数罪并罚后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40岁的张明(化名)是日照市东港区人,多年来,他一直以做烧烤生意为生。去年年初,张明的烧烤店因资金周转不灵被迫关门,他决定到银行贷款东山再起。然而,咨询后才知道,因自己的银行信用有不良记录,银行不予放贷。
张明很不甘心,一天他在走路时发现电线杆柱子上贴有“办证”字样的小广告,并附有手机号码。张明灵机一动,心想自己贷不了款,可以通过别人贷。随后,他找到朋友赵鹏(化名)和李江(化名),称自己想到银行贷款,想借二人身份证一用,并表示自己很快就会归还贷款,不会影响信用,二人很爽快的答应了。
随后,张明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要求对方分别伪造赵鹏与张梅(无此人)、李江与张西梅(无此人)的结婚证各一份,赵鹏房产证一份,张梅与张西梅身份证各一份,最后将所有证件拿到银行,成功以赵鹏的名义贷出款项10万元,李江是该笔款项担保人。借款到期后,因张明无力归还,银行在向赵鹏和李江讨要贷款的过程中发现了张明伪造他人证件的事实。
东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居民身份证,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后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