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模拟:
刘总办公室
刘:你不是申请强制执行我公司的财产了吗?我公司都转不动,资金链断裂,要破产了。
张:即使破产也得还钱呀。
法官说法:
法官助理:法官,视频中所说的破产是什么?
法官:破产是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与监督,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规定,法人被宣告破产是法人终止的原因之一。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企业法人的破产程序有具体的规定。
法官助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法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务的,债权人或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法官助理:申请破产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
法官: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如查明企业确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宣告企业破产,进行清算,保障企业的债权人公平有序受偿。企业经注销登记,依法能出市场。
法官助理:如果企业只是暂时的资金链断裂,但企业尚有挽救价值,应该怎么办呢?
如企业只是暂时的资金链断裂,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则可申请对企业进行破产重整。重整程序可盘活资产,实现依法减债,有利于促进企业涅槃重生,继续创造新的社会生产力,恢复市场活力;重整成功,普通债权的清偿率比破产清算的清偿率要高,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缓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法官助理:企业破产制度有什么意义?
法官:意义重大。从经济社会层面讲,破产清算是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和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从当事人角度来看,破产制度有利于查明把握破产企业财产,积极有效追收债务人财产,实现破产企业财产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保护最大化,能够拯救危困企业或保障企业稳妥退出市场。
蓝屏字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规定,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