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日照市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鲁 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收案54600件,结案54510件;其中,中院收案6503件,结案6401件。法官人均结案243件,居全省法院第5名。少年审判、知识产权保护、助推依法治市、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做法被省委、省法院转发,市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13次。中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节约型机关”等荣誉称号。
一、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护航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担当。立足司法办案基本职责,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贴市委“四大战略”“十大创新”等决策部署,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司法指导意见,坚决做到发展有所需、法院有所为。
奏响优化营商环境“主旋律”。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36条措施,审结一审借款、担保、承揽等涉企案件1.4万件。综合运用活封活扣、调解和解等手段,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等因素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在执行某电子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过程中,莒县法院变更对机器设备的查封措施,帮助企业赢得发展契机,入选“山东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大执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司法康复”作用,妥善审结东升地毯、海汇集团等清算、重整、和解案件15件,盘活资产42亿元,化解不良债权163亿元,切断担保圈债务52亿元,安置职工9712人,43家企业经过重整脱困重生;联合13个部门出台意见,着力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社保办理、援助资金统筹发放等多个难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打好助力创新兴市“主动仗”。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依法审结一审商标侵权刑事案件6件,著作、专利等民事侵权案件518件,同比增长57%,原告胜诉率99%。召开知识产权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保护“三奇”等日照知名品牌,对假冒商标制售口罩的20名被告人依法判刑,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42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380万元,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2843万元,为本土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勇当保护生态环境“主人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一体化审理,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423件。严惩私挖乱采、暗管排污、倾倒危险物等环境资源类犯罪32件62人,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1431万元。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赔偿,在放火毁林、违禁捕鱼的3起案件中,判决被告补植复垦、增殖放流代替经济赔偿。纠正占山林建墓地、占耕地建住房等违法行为,支持行政机关拆违清污397件,擦亮生态日照绿色发展底色。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件,更好地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力促把牢依法行政“主基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6件。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定期组织观摩庭审、发送司法建议,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4年保持100%。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前移关口为行政机关“把脉问诊”。会同司法局出台加强涉诉行政争议化解的意见,130件行政争议在诉前、判前实质解决。行政诉讼收案同比下降34%,降幅居全省第一。
二、始终坚持以协同共治为导向,助推市域社会治理迈出新步伐。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日照、法治日照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99件,判处罪犯3145人。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暴力犯罪72件75人。常态化扫黑除恶,审理涉黑恶案件4件13人,发送司法建议推动重点行业乱象整治;五莲县法院审结的涉自然资源领域王晓国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被省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该院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16件29人。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22件27人,其中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厅处级干部5人,追缴赃款1.1亿元,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统一“醉驾”案件裁判标准,审结醉驾案件1456件;东港区法院适用“速裁直办”模式,多数危险驾驶案件1日内审结,被省委政法委推广转发。
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法院+”诉源治理联动机制。选派人员入驻市县两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响应基层群众诉求461个,办结率95%。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聘请特邀调解员30名、特邀调解组织103个,诉前解纷11965起,将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积极助推“无讼村(社区)”创建,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日照考评体系。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将司法工作触角延伸到最末端,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全市法院收案首次出现下降“拐点”,由年均增长约7%转为下降6.5%,共建共治的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密切关注疫情对劳资关系的冲击,深入钢铁、木材、石材等重点企业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调判结合化解劳动争议3000余件,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尊重企业正当用工自主权。依法规范民间融资秩序,审结民间借贷纠纷3488件,将90人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认定职业放贷案件50起,依法规制职业放贷、高利转贷,促使更多“金融活水”注入实体经济。依靠党委政府协同推进重大风险处置,运用司法手段,妥处“问题楼盘”系列矛盾纠纷,一体解决债权债务、交房办证、资产盘活等问题。加大涉诉信访防范化解力度,赴省进京访下降42%,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筑起平安稳定的司法屏障。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把是非判清、规则判明、人心判暖,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审结120急救车司机推诿出车被辞退案,支持医院解除劳动合同,彰显“生命至上、救援优先”;审结酒后高空抛物、虚假诉讼骗保等案件,让不文明、不诚信者付出高昂代价;审结罗某海上救人负伤案,为善举撑腰,依法鼓励见义勇为。通过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传递了崇德向善的社会正能量。加强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发布典型案例220余个,创作普法情景剧92个、以案说法电视节目24期,法律宣讲更接地气。借助新媒体讲好日照法治故事,“岚山法警”抖音号获“全国法院十佳”,再次荣登“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
三、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增进百姓民生福祉展现新作为。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司法善意守护好人民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认同感。
加强权益保障解民忧。准确适用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诉求,审理相关民事案件1.8万件。审结土地流转、农户承包、农产品销售等“三农”案件221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和”字当先,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3845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份,促进和谐家庭建设。莒县法院优化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在全省法院作典型发言。
呵护“一老一小”暖民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惩理财骗局坑老骗老行为,保障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审结“壹善缘”养老服务诈骗案,王某刚等人以返本付息、住宿养老等名义骗取200余名老年人3400余万元,被判处六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退赔损失。中院打造“法润少年·斑斓四季”少年审判品牌,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系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中院。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结侵害儿童犯罪案件71件。一培训机构教职人员李某猥亵儿童,被依法判刑并宣告其“终生禁业”,为全省首例。延伸开展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回访帮教,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38份,督促家长履行家教主体责任。64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课堂”84场次,让孩子们知法守法、远离伤害。
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兑民利。坚持简案快执、难案攻坚,部署“暖心冬日”“仲夏亮剑”“凌晨出击”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7万件,执行到位56亿元。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千方百计运用智能化手段查人找物,在线冻结资金15亿元,网拍变现6.6亿元。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轻言放弃,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恢复执行2794件。坚持严格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对11551人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将主动履行的1473名被执行人及时移出失信名单。开展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专项执行,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3995万元,为中小微企业执行欠款12.6亿元。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纾民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优化网上立案、缴费、送达、鉴定、阅卷等措施,推动诉讼服务“一次办好”。发挥12368热线“总客服”作用,开展诉讼服务示范先进创建,为偏远农村当事人和老年人提供代办立案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托底”功能,发放司法救助金63万元,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0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统筹执法办案与民生保护,东港区法院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一揽子解决222户业主房屋“办证难”问题,入选全省法院“为民办实事”十大典型案例。经开区法院打造“涉企诉讼服务队”,架起法院与企业沟通桥梁,省法院通报表扬。
四、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司法审判效能实现新突破。发挥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引擎”作用,实施“精品审判”工程,努力推动办案更公平、用时更少、质效更好。
提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出台法院财物市级统管改革方案,逐步建立完善新型管理体制。制定法官和辅助人员职责清单,细化院庭长监管职责,建立重大敏感案件统一协调、“四类案件”在线监管等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将调解和释法析理贯穿办案全过程,49.5%的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妥善化解,87.2%的案件当事人经过一审即服判息诉。强化类案研究、对下指导,开展优秀、较差案件和裁判文书评查,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审结上诉案件3955件,二审发回改判率下降2个百分点。
重效率及时定分止争。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91%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得到快速审理,速裁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不超20天。严格规范审限管理,加快办案节奏,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扩大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全省第一,“小案子”办得越来越快,“大案子”审得越来越精。推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2116案245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对1248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
优效果正义可感可见。深化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常态化无纸化办公办案,嵌入审限预警、类案检索等功能,实现案件智能化监督管理。大力推广互联网庭审,网上开庭4320件,尤其在疫情期间,让当事人坐在家里就能线上开庭,享受与线下同等的司法服务。深化司法公开,上网裁判文书17110份,直播庭审7837件,让庭审经得起“围观”、裁判经得起“检验”。中院“便民、提速、公开”智慧建设案例在全省政法系统获奖。
五、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抓手,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取得新成效。实施铁军锻造工程,以更实举措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法院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自觉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党组领学、支部联学、青年研学,确保入脑入心。强化党建引领,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实干家。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35个,中院被确定为全市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观摩点并作典型发言,1人获评“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大力提升能力素养。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入额院庭长办结各类案件30483件,占比55.6%。开展分类培训7000余人次,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和干警轮岗交流109人次,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成立院青工委,开设“法苑大讲堂”,推广法官导师制,打造互学互动、展示风采平台,加快年轻干警能力提升。强化典型引领、先锋带动,全市法院11个集体和2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1名干警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两名法官获评“山东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40余个案例、裁判文书及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获奖。
从严推进清廉建设。深入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在全省率先设立督察室,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案件回访,倒逼干警规范司法行为和作风。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举办“清风传家”座谈会,参观“以案促廉”教育基地,建立干警家属“助廉保安、互联共创”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筑牢防止干预司法“堤坝”。精准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给予6人党纪政务处分。
人民法院为人民,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情况,积极适用地方性法规审理案件,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7件。在全省首创人大代表“云”观摩庭审直播,取得良好效果。走访联络代表、委员1611人次,邀请监督宪法宣誓、见证执行等35次,聘请46名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及时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履职情况。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8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0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办律师座谈会、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24次,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发布信息2.2万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效能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增强;二是深化无讼创建、防范化解风险、综合治理执行难等措施还不够细实;三是一站式矛盾调解成效距离预期尚有差距,诉源治理工作仍需加强;四是司法作风建设还有薄弱环节,从严治院需要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聚焦聚力市委中心工作,对标对表群众司法需求,扛起护航“精彩蝶变”的政治责任和司法担当,为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聚力打造党建引领品牌。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育人,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法院工作全过程。二是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聚力打造能动司法品牌。围绕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为新兴产业培育、乡村振兴推进、县域加速崛起贡献司法智慧。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平安法治建设。三是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宗旨,聚力打造和谐司法品牌。围绕深度参与诉源治理,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创新举措,努力推动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常态化推进“为群众办实事”,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四是更大力度推进司法改革,聚力打造公正司法品牌。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努力在更高层次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五是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聚力打造廉洁司法品牌。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培育专业化审判人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推动业务水平整体跃升。弘扬传统“良知文化”,让法律掌握在有德者手中,推动实现良法善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涵养“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生态。
各位代表!时代的呼唤,就是我们前行的方向;人民的期待,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扛旗争先、崛起在我”的昂扬姿态,担当新使命,励志开新局,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海滨城市精彩蝶变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