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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扛天平担正义 琴心一片为民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25日

  自参加工作以来,吕桂民同志能积极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多次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嘉奖;先后获得泰安中院“百案执行会战先进个人”、“十佳干警”、“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新泰市委“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泰山法官”、新泰市首届劳动模范、新泰市优秀共产党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先进个人、新泰市执行力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成为新泰市人民法院这个全国模范法院先进集体中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吕桂民同志任庭长的法庭,期间先后荣立集体一、二等功、全省优秀法庭等荣誉称号。

  一、抓好审判主业,为辖区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一名庭长,吕桂民同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带领全庭干警扎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法官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辖区营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将先进的审判管理工作经验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建立“个人负责、全程跟踪”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好“两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质效。对案件的各个环节实行动态跟踪,加强节点管理,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和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作为衡量案件质效及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结果认可度的综合指标。着力提高干警判决书说理能力,并制定了针对上诉案件的审查、分析、调度、总结、考核制度。近年来,所在庭的上诉率、发改率持续降低,当事人的满意度也大大提高了。

  二是立足审判实际,服务经济发展。新泰是全国百强县市,企业众多,吕桂民同志结合我院开展的“五个争先”竞赛工作,经常走访相关的重点企业,并开展深入调研,撰写了10余篇企业法律服务的调研报告,就如何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如何平衡企业与劳动者的权责义务等提出了司法建议。同时,为企业建立了“绿色诉讼通道”,坚持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三快原则,缩短办案周期,年均为辖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健全良好的司法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建设。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迅速,群众法律需求与日俱增,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在全市全面铺开,针对这一实际,吕桂民同志针对不同司法服务对象的特点,积极带领干警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带动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与此同时,利用巡回审判,积极为远离城镇、路途较远的当事人,为老幼孤寡、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企业设立司法维权站,帮助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积极实现“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积极探索与平安协会对接工作,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对接平安协会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建设工作是我院重点工作之一,吕桂民同志主持制定了《“四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材料,规范诉调对接的各项工作。在上级的关怀支持下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负责与乡镇街道、厂矿企业以及教育行业和4家医疗机构平安协会的对接,织起了覆盖镇、村、行业、企业的四级矛盾纠纷化解网。近年来,民一庭依托平安协会化解复杂疑难和群体纠纷20余起,司法确认30余起,增强了矛盾化解效果。

  二是以职工维权合议庭为依托,撑起工人兄弟保护伞。民一庭每年处理涉及职工维权的劳动争议案件300多起,占全年案件的一半以上。面对劳动争议案件增长迅速的现状,全庭同志以职工维权合议庭为依托,通过采取加强诉调对接,灵活运用调解技巧、采取集中办理与逐个击破相结合的措施,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特别是对于群体性的案件,充分研究,吃透案情,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与案件所涉辖区的党委政府及企业进行沟通,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先后多次与楼德镇政府等单位进行座谈并提出建议,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对矛盾纠纷化解进行提前介入,对裁判效果进行动态把握,合理做好相关维稳工作,避免了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如我庭审理的黄某某等86人起诉山东新泰联合化工劳动争议案,因该批165案涉及的是职工的工资、生活费等问题,立案后,我们首先与仲裁委对接,了解情况,摸清各方法律关系,通过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短短二十几天的时间里,86名原告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生活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该庭相关做法被泰安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报道。

  三、秉持为民宗旨,情系群众冷暖

  作为法院的业务庭长,吕桂民同志承担大量的审判管理工作同时,始终冲锋在一线带头办案,2012年以来,他年均审结案件150余件,成为庭长带头办案的表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吕桂民同志不就案论案,秉持着一颗服务的热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不仅解开案件的法结,更注重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2015年,他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诉讼过程中,男方隐藏孩子下落,孩子一直未出现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女方精神几近崩溃,案件一度陷入困境,男方及其家人为达到不让女方抚养孩子的目的,索性放弃工作,带着孩子举家搬到了外地躲了起来。吕桂民同志仔细分析案情,认定本案的焦点是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可能,应尽可能让被告参加诉讼。他千方百计通过男方所在单位、同事之间多种途径,得知男方所在地,为怕被告再次躲避,吕桂民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冒着雪赶到了男方隐居地,并在校门口见到了孩子的奶奶。由于对方不配合并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办案人员,僵持到了晚上两点。吕桂民没有被困难吓倒,利用他事先对案情的把握,他避开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紧紧抓住双方矛盾的症结,从孩子对离婚的感受和伤害上分析,帮助当事人分析离婚的利弊,苦口婆心做男方思想工作。最终说服双方宽释前嫌、破镜重圆,使这起棘手的案件有了一个大家意想不到的圆满结局。

  四、凝聚和谐氛围,打造坚强队伍

  建设“学习型”庭室,坚持文化育警。针对年轻干警多、学历高,但是审判经验相对较少的状况,吕桂民同志坚持创建“学习型”法庭的队伍建设思路,夯实队伍审判工作基础。坚持“两会一台帐”制度,周一召开工作部署会,周五召开总结分析会,新老干警定期交流学习成果与心得体会,在全庭上下营造出了学习研究的浓厚氛围。同时紧紧围绕坚定信念、提升素养、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目标,吕桂民同志加大法庭文化建设力度,并以法院“书香工程”为契机,号召干警多读书、读好书。让干警的宣传工作及理论研究水平的到了提升。吕桂民同志工作中以诚德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敬业爱岗,任劳任怨,工作踏实肯干,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生活中,为人忠厚朴实,对待同事以仁爱为先,经常关心爱护同志,在对待利益和荣誉上总是先人后己,把别人想在前头。对待家庭邻里,以孝德为基础,敬老爱幼。平时工作积极,作风正派,能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较好,廉洁自律,谦虚谨慎,没有出现过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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