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泰安市新泰市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泰安市新泰市人民法院 http://taxtfy.sdcourt.gov.cn
铸执行利剑 保民生权益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 ||
——广西玉林福绵区法院集中突破小标的案件执行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费文彬本报通讯员魏素娟莫洲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在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中,与拘留所深化联动,整合人员集约重组,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对小标的案件执行工作成效显著。自今年10月21日至今,福绵区法院共拘留26人,结案36件,结案标的额105万多元,执行到位标的额88万余元。 联动协作把握化解矛盾的黄金时机 玉林市拘留所内,黄警官正在耐心劝说被执行人谢某。 7年前,谢某向唐某借款30万元应急。到了约定还款期限,谢某支付了部分利息,迟迟没有归还本金。2018年9月,唐某向福绵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归还本息。在诉讼期间,谢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唐某归还了11万元。2018年12月,福绵区法院判决谢某归还唐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5.96万元,但谢某一直没有履行。 2019年10月23日,由于谢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其司法拘留。在黄警官的劝导下,谢某放弃赖账的侥幸心理立即筹钱。最终,这起民间借贷案件顺利执结。 这是福绵区法院和玉林市拘留所联动协作促执行的一幕,也是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优势的生动体现。 2016年11月,福绵区法院与玉林市拘留所深化联动配合,率先在广西法院系统签订了《关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联动协作工作方案》,设立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工作站”和“联合调解疑难执行案件工作室”。 “我们与玉林市拘留所加强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落实案件的无缝对接。”福绵区法院副院长李永林介绍,“将被司法拘留人送拘时,法官向拘留所告知被拘留人所涉案件案由及矛盾纠纷的焦点、重点,并提供相关案情材料。拘留所会落实矛盾化解责任人和参与人,制定‘一对一’的调解方案。” “司法拘留只是惩戒手段,并不是执行办案的目的。”福绵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丘耀辉说,收拘后落实教育疏导是关键。拘留所“一对一”的管教民警会在24小时内对被司法拘留人开展首次谈话教育,把握矛盾化解的黄金时间和最佳契机。 分段集约让执行更加公正高效 “是执行局吗?你们快派人来!我终于发现被执行人行踪了,他在饭店喝喜酒。”2019年10月21日,福绵区法院执行局拘留组罗法官接到一家玻璃厂法定代表人刘某的电话。 2017年6月至8月,钟某向这家玻璃有限公司购买玻璃,但是尚未支付玻璃货款8255元。2019年2月19日,该公司向福绵区法院起诉钟某要求归还欠款。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玻璃公司的诉求。判决生效后,钟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并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拘留组是在原来查控组、简案速执组、繁案精执组三个小组基础上增加的,集约负责对执行标的为3万元以下的小额案件跟进,对拒不履行义务且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拘留组的联络员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信息,如果符合条件需要采取拘留措施的,马上和司法警察大队对接实施拘留。 该院针对执行案件人均基数大、执行力量薄弱等实际情况,采取联络员轮岗机制和司法辅助人员集约使用,安排专人集中处理事务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执行员的工作压力,使执行干警“轻装上阵”,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目前,福绵区法院网络拍卖、草拟法律文书、财产查控等辅助工作,均从执行实施团队分离出来,执行员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攻坚。 “分段集约机制还有一个更大的作用——发挥监督职能。”丘耀辉说,执行局四个工作组对与本工作组关联环节的办理事项,如果上一个工作组没有完成相关任务,可以将有关任务退回,并督促上一环节尽快办理,推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正高效,保障了干警廉洁执行。 精准发力快立快执涉民生案件 “我讨薪一年多一分钱工资都拿不回,找到你们后几天就帮我们拿回了全部工资!真是太感谢了!”今年10月28日,家住玉林市的梁女士带着一面锦旗来到福绵区法院执行局。 2017年起,梁女士等10人在福绵区某印刷厂工作,却一直拿不到工资。2018年11月,梁女士等人起诉印刷厂及投资人赖某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7.6万元。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梁女士等人的诉求,但印刷厂和赖某一直拒不支付。 执行立案后,福绵区法院马上安排法官黄剑跟进案件。黄剑将赖某传唤到法院,他既不如实申报财产,还与执行法官找理由不愿还钱。今年10月15日,福绵区法院对其司法拘留。 随后,黄法官在查实印刷厂及赖某的财产情况后,通过联合调解疑难执行案件工作室向拘留所民警转达信息,共同劝说赖某履行义务。10月21日,赖某让家属送来法院7.6万元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完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福绵区法院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加大惩戒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通过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处置,对需进行财产处置案件优先移送评估拍卖,确保财产短时变现。此外,他们还利用节日契机,对一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民生权益。 摘自《人民法院报》2019年12月12日第四版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泰安市新泰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杏山路309号 电话:0538-7258800 邮编:271200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