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杀了岳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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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17日 |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成钧 绍兴十一年腊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除夕夜,岳飞在临安大牢“仁”字号监室内饮下毒酒,悄然死去,与此同时,他的养子岳云、爱将张宪在同为主战派的杨沂中监斩下,在风波亭被斩首处死。比起488年后另一位岳飞式的人物袁崇焕身受3543刀剐而死,岳飞被皇帝赐死似乎显得不那么血腥。但是,围绕着岳飞之死,当时即已谣言四起,有的说岳飞系被秘密勒死,有的说岳飞系被凌虐致死,甚至有传言说岳飞与岳云张宪一道被扒了皮……这些谣言真伪难辩,莫衷一是,像黑色的野草一样蔓延开来,甚至一直蔓延到了今天,让现代人备感历史之纷纭。善与恶,奸与忠,功与过,曲与直,历史事实与传说交织,民族情感与寄托藕合,再经由评书、小说放大,让岳飞成为了一个神,武穆之死成为一个民族心结,令人百感交集,纠结不已。岳飞是民族英雄,他武功高强,忠心报国,廉洁奉公,但是同时,岳飞又是一名罪犯,岳飞之死经过了法定司法机构大理寺和“查勘院”依程序判决和行刑,因此,有必要从一个法官的角度切入尘封的历史,探究真相,体味真相背后的沉重。 一、谁能杀得了岳飞 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岳飞已经贵为枢密副使,还加有少保、武胜、定国两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的名头,位高权重,名满天下,试问谁人能杀得了他?现在分析起来,能置其于死地的不外三种人:自己人、敌人和本人。 自己人,其实就是皇帝一人,岳飞效忠的大宋朝天子--皇帝赵构。周礼讲究的“君君臣臣”,在封建专制之下被赋予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内涵,对于岳飞这样的下属,皇帝当然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杀掉,但是宋太祖赵匡胤在立国之初即有“不杀大臣及上书言事者”的誓约,而实际上,岳飞可以说是有宋一朝为皇帝所杀的唯一一名大臣。之所以出现这种违约行为,原因在于作为岳飞的老板,宋高宗赵构是一个一直被误解低估的人。赵构是徽宗赵佶的第九个儿子,本与皇位无缘。与他那生性轻佻的老爸和文弱胆小的哥哥钦宗赵桓不同,赵构能文能武――论文,聪颖强记,善写文章,一手小字也写得顶呱呱,被陶宗仪赞为“天纵其能,无不造妙”;论武,他自幼习武,能开一石五斗硬弓(跟善射的岳飞差不多)。虽然素质出众,但老九赵构的帝王之路完全不顺,自继位开始就被金国人追得夹屁而逃,自商丘逃建康,再逃扬州,再逃越州、明州,直到坐船入海奔温州,一路之上,几多肝胆俱摧,几多伤心艰难,沦落到写信给敌人哀求“见哀而赦己”,尊严无存不说,还被吓得阳痿不举,导致唯一的儿子死后,他因无法再生育而绝后。刚刚消停没几天,又发生苗刘兵变,堂堂皇帝被迫直面政变者的刀锋,当场自己宣布自己退位。绍兴和议时,金人强硬要求赵构跪接诏书,简直没把这个南宋皇帝当人看。作为皇帝,赵构承受了中国历朝皇帝中少有的耻辱与困窘,连民间都有“泥马渡康王”的辛酸传说(肥城有康王河,即与逃跑中的赵老九有关),堪称狼狈到极点。但所有这一切,他不仅挺了过来,而且硬是在不可一世的金国武力威胁下,维持住了江南半壁江山,开创了南宋一百五十年历史。没有帝王的精明强干、驭国有术,这一切都是不可想象的。有这么一个貌似无能实为精明的政治家作老板,岳飞只能尽心辅佐,轻易不敢忽悠糊弄。作为大BOSS的赵老九智力上不输于岳飞,政治上远比岳飞成熟,政治手腕更是可以轻松KO没心机的岳鹏举,因此,如果他要想杀岳飞,应该有此实力。 敌人,就是踏破大宋河山的金国一方,尤其是号称四太子的完颜宗弼(金兀术)。金人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以区区几万人即击灭强大的契丹辽国,又挥师南下灭亡北宋,兵锋所至,几乎无城不屠,对中原农耕文明破坏之大,不次于几百年后他们的后代满州人。在对待宋朝问题上,金国统治者不仅要把宋朝土地全数掠夺,更对宋朝汉人欺压备至,尤其是对大宋皇室尽情污辱,把赵氏皇族全体女性,上至七十老妇下至一岁女婴,全部掳至黑龙江,驱入浣衣院充为军妓,女婴女孩,自小为奴,待长大后再赶到浣衣院供军人轮奸淫虐……文青皇帝赵佶死后,尸体被金国人扔入冰坑烧灼,按土法提炼人油供燃烧照明。靖康之耻,最可耻者当在于此。可以说,岳飞的金国对手是中国农耕文明被五胡摧残之后最残暴最凶狠的暗黑力量,岳飞虽然尽忠报国,虽然神勇善战,但在对金作战上其实并没有多少便宜可占。据考证,《宋史·岳飞传》主要史料取自岳珂《金佗粹编》,明显有夸大虚构之处,所谓朱仙镇大捷和十二道金字牌之说,均属子虚乌有。颖昌之战堪称岳家军大捷,但也不过是杀敌5000,俘敌2000,而当时金军总数为30000骑兵+100000万步兵(就是这个战果也只是宋军战报的一面之词),郾城之战岳家军也是大捷,战果不过是夺取战马200多匹,而所谓岳家军阵斩金兀术的女婿“夏金吾”,更是毫无史料佐证的一家之言。因此,岳飞对金国的威胁,并没有《宋史》所渲染的那么大,所谓金人“至以父呼之”,如果属实,喊爹的也一定不是正牌女真人,只能是金人占领区的“二鬼子”――“签军”。虽称抗金柱石,但南宋立国也没到全赖岳飞一人之功的程度,在抗金名将排行榜上,在他前面的还有张浚,还有韩世忠。由此引申,所谓金兀术遗书赵构要求先杀岳飞乃准议和的说法(仅见于《宋史·岳飞传》),也只能是意淫而已。金人与岳飞仅是战场上的对手,即使和议在即,金人也没有十足的必要立置岳飞于死地。 本人,就是岳飞自己的性格路线与所作所为。所谓“性格即命运”,岳飞是一个个性十足的人,可以说充满了人格魅力,但也有自己的人格缺陷,这也算是古往今来所谓有才之人的共同特点吧。论文韬武略,岳飞均出类拔萃,笔者至今还很喜欢岳飞词,夜深人静之时,经常想到“起来独自绕阶行”,吟出“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论廉洁爱民,岳飞律己甚严,家无余资,岳家军饿死不掳掠冻死不扰民,乍听起来很像是南宋就出了八路军,但基本上是史家公认的史实。岳飞为人,刚正不阿,对人毫无机心,更不知防范官场风险,虽然官做到枢密副使(相当于南宋全国军队副总司令),但在很多事上表现出来的政治幼稚,令人讶然。四大中兴名将中,岳飞的提拔速度堪称火箭,忠诚正直的一面曾使他一度成为赵老九最欣赏的武将,岳家军番号正式改为神武后军,老九就秀了他那飘逸脱俗的小书法,亲笔题写了“精忠岳飞”战旗,并赐银2000两犒赏。但这种温馨和谐的局面并未维持多久,赵构对岳飞时信时忌,岳飞对此却全无察觉,只是一味依着自己个性处理与高宗的关系。绍兴七年,岳飞上书建议立皇储,无论他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这个倒三不着两的盲目举动还是一下子触到ED患者赵构的痛处,被皇帝叫到办公室痛斥一顿,以至于岳飞退出后面如土色;绍兴八年,岳飞再次要求增兵,又率先亮明观点反对议和,更是显得不看头势,为高宗加深忌恨。在皇帝看来,岳飞的直言进谏应当属于朱熹后来所称的“骄横”吧,这种觉悟不高,至少应当是岳飞身死的原因之一。 二、判决书告诉我们什么 岳飞一案有两件关键的原始资料,即始作俑者王俊的诬告状和判决书。岳飞的判决书,正式名称是判决省劄,由距岳飞之死80年后的李心传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中记载传世,真实性不容置疑。 应当说,《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第一,岳飞指派手下亲信孙革写了一封信给张宪,要张宪“措置别作擘画”,即改变计划,又令“看讫焚之”,令张宪向上级报告“探得四太子(金兀术)大兵前来侵犯上流”,孙革按照岳飞的意思写了一封书信交给岳云;第二,岳云将孙革的书信“看讫焚之”后,自己另写了一封信,转述了岳飞的意思,要张宪“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擘画”,岳云命手下智浃将书信交给张宪,并支付给智浃劳务费“金、茶、马”等,折合“铜钱三百零二贯”,右朝议大夫于鹏也根据岳飞的授意给张宪写信,要张宪想办法让岳飞回到鄂州继续领导岳家军,并明确要张宪向朝廷申报“无粮,进兵不得”;第三,一根筯张宪收到岳云的书信,为帮老领导脱困,就产生了“劫诸军为乱”的想法,他首先叫来和尚泽一商议,泽一建议“不如先差两队甲军防守总领运司衙门”,伪造枢密院文件,“发兵过江”;最后,张宪又叫来反骨仔王俊商议此事,“因王俊不允许,方有‘无意作过’之言”,而仅仅向朝廷报告了“探得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及“无粮,进兵不得”;第四,王俊怕惹火烧身,举报张宪意欲造反,张宪、岳云被拘押,岳飞的老战友王处仁得到这一消息,立即派出干公安的小弟蒋世雄奔到岳飞处通风报信。这就是岳飞判决书中认定的全部犯罪经过。 因此,“飞子云与张宪书”一事,有张宪、孙革、于鹏、僧泽一、智浃等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又有“金、茶、马”等物证,这些证据已经基本形成了证据链,岳飞暗地里操纵张宪、岳云,欲制造混乱形成朝廷难以平灭的假象以促使皇帝再授岳飞兵权从而重返抗金前线的事实,足以认定。之所以说证据链基本形成,是因为没有找到“书信”这一直接证据,但我们很容易就会得到合理解释,那就是早已“看讫焚之”。上述事实看似无懈可击,实则存有漏洞,就是岳飞案定案的依据都是口供,且主谋岳飞至死也没有承认,缺少其他有效证据印证,在讯问式的审判方式下,且不说收买证人和胁迫证人互相串通不能排除,就是屈打成招也是很正常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后世一直传言是秦桧一伙人指使王俊首告和伪造事实的原因所在。但是翻遍我们目前所能看到的历史资料,都找不到秦桧等人指使或授意王俊、张俊诬告的任何证据,此说当不能成立。此外,有专家指出此判决书是秦桧等人在事后采取倒填日期的方法炮制的,用以遮人耳目,但从判决书的内容看,南宋大理寺在岳飞一案上是尽职鞫审了的,对岳飞事件的来龙去脉审查清楚,问题在于,因张宪早已自行打消了“劫诸军为乱”造反的念头,因而判决书最终认定岳飞造反是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由此可以看出,老九赵构钦定岳飞赐死,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在大理寺初定的判决结果中,岳飞和张宪是死刑,岳云只是流放,但后来也被赵构改为与张宪一并处斩,单从这一点来看,说秦桧老贼全力谋害岳飞父子,似乎也是证据不足,作为“查勘院”诏狱,要杀岳飞的绝不是秦桧,而只能是赵构。 判决书所不能记载的是,宋朝统治者根深蒂固的抑武扬文传统。宋朝皇帝对于任何武将都不可能完全信任,宋仁宗朝的狄青东征西杀,为大宋建立不世奇功,但仍遭贬黜,他一时想不开,就跑去问当时的宰相文彦伯:“这是为什么呢”,文的回答是:“无他,朝廷疑尔”。高宗赵构深知武将不可尽信的道理,他按照自己的逻辑,难以判断岳飞是忠臣还是野心家,对赵构来说,维持住自己的江山是第一位的,如果有野心,别说一个岳飞,就是十个八个岳飞,该翻的脸还是一定要翻的。岳飞的修养接近士大夫,又清廉耿直,颇得军人拥戴,而能发出“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的论断,又显示出他怀有与众不同的远大志向,在皇帝眼里,雄心与野心往往是一回事,因此在赵构无法确认岳飞是否忠诚的情况下,他宁可错杀,岳飞抗金心切到不择手段,终于赔上了性命。 诏狱中的岳飞曾听一个狱卒说:“君臣不可疑,疑则为乱,故君疑臣则诛,臣疑君则反”,不禁悲愤难当,然而也只能大书“天日昭昭”而蒙冤赴死,可能他至死也不会明白,高宗赵构的疑忌加上自己的性格缺陷,才是导致他送命的原因。 三、与岳飞有关的四大潜规则 岳飞之死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背景和扑朔迷离的原因。岳飞死后之所以会获得殊荣,以至于在江湖上被抬到仅次于关二哥的高度,与他身上充满的正能量有关。时至今日,细细审查岳飞之死和岳飞现象,会让我会对社会对人生都有一些别样的认识。笔者试总结岳飞之死折射的四大规则如下。 第一个潜规则,“数盲”规则。王小波曾经设想过不识数的“数盲”领导社会,导致全社会出现逆文明现象的反讽局面。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中明确提出,中国社会之所以会停滞不前,原因在于领导者不懂得用数目管理社会。王小波与黄仁宇对中国社会的分析,可以说是殊途同归,但是在特定的封建专制政体之下,社会是完全不需要数字管理的,“数盲”掌权才是适者生存。中国古代社会,立国之本是农桑,只要农民有粮吃,有衣穿,有孩子生,社会就会稳稳地进入所谓“超稳定结构”,农民吃得好,穿得好,孩子生得多,社会就会进入可比拟尧舜圣君的所谓“盛世”。因此,对整个社会和国家来说,存在的目标十分实用而且易达,在这些目标实现之后,统治者很容易因茫无追求而陷入沉落,甚至二世而亡,社会成员很容易因茫无追求而陷入不扰自乱,这也正是中国封建社会总是朝代更迭原地踏步的根本原因。岳飞这样能力过强的人才,在一个渐渐步入超稳定的社会环境下,是没有多少生存空间的,因为大家都把有饭吃当成根本目标,而这一目标是如此容易达到,只要老天下雨润湿种子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再有更高一层的追求空间。 第二个潜规则,“任人惟情”规则。无论什么人当皇帝,最重要的事情无非是选人任人,所以李世民可以笑称“天下英才尽入吾毂中”。但任人惟贤还是任人惟亲,就成为一般史家区分明君与昏君的硬标准。而实际上用人与所有历史现象一样,充满了变数与复杂性:明君可以任人惟亲,如朱棣任用邱福招致漠北之败;昏君也可以任人惟贤,如杨广亲手创立科举制度。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真正通吃的用人原则其实是“用人惟情”。这里的情字,既可以指亲情、私情,也可以指恩情,当然更可以指爱情,总之一切足以引起皇帝动容关注的人情,都可以归入此类。面对同样的人选,皇帝自然会倾向于底实人、脸熟者,是为有情人自有天然优势也。岳飞贵为枢密副使,却不知道经常去给领导拍拍马屁上上香,到一把手办公室联络联络感情,反而经常因为张嘴乱喷而惹得上头不高兴,这样的人,皇帝对他真有私人感情才怪,尽管有事时也会酸兮兮地题个字写个表扬信啥的。所以岳飞在战时可以跃马疆场无限风光,若在平时,只怕不会在官场上走得太远吧。 第三个潜规则,“小伙伴”规则。有道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出来混,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关键看有什么样的同道可以抱团。正所谓脸熟好办事,人熟好说话,有一伙抬你的小伙伴,你就可以诸事顺遂天天开心,有一伙踩你的小伙伴,你就只能诸事不顺天天让别人开心。团队里面的队友间关系处理好了,达到一团和气,可以相互补位遮羞,可以及时打招呼、通信息,总之是能共同进步,有利于提升战斗力。反之如果处理不好关系,那就很可能当面泪汪汪背后来一枪了。岳飞在这一点上,就有些不太够哥们意思,战场上总是自顾自作战,不太搭理小伙伴,朝堂上也不大甩那些文臣武将。绍兴十年、十一年东线战事方殷,韩世忠和张俊都曾出现紧急情况,岳飞一概不管不救,这实际上成为后来赵构动杀心的诱因之一。组团到楚州城视察前线防务,岳飞对前线形势一番议论,惹得张俊当场变色,岳飞对此却毫无察觉,任由误会放大,直至矛盾不可收拾。绍兴九年宋金第一次议和成功,第二次当上宰相后羽翼尚未丰满的秦桧因为代皇帝叩拜金国圣旨、替皇帝在议和文件上签字而登上人生高峰,岳飞对此却视而不见,一点也不注意搞好与后方同志的关系。“淮西事变”言语不和彻底得罪了张浚后,岳飞一气之下请病假3个月不肯复职上班,惹得本是他的老部下兼粉丝李若虚都看不下去,严厉斥责:“是欲反耶?”不注意搞好与小伙伴的关系显然也是岳飞“杯剧”的一个原因。 第四个潜规则,“言刈其楚”规则。《诗经·汉广》有言“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说明在林木混杂生长的地方,最先被砍掉的,只能是长得最快最突出的那一个。撇开性格缺陷不说,单从能力和修养上来评论,岳飞几乎是一个完人,整个是一个“高大全”,其武功虽然没有《说岳全传》鼓吹的那么神,但也应当是弓马娴熟,熟知兵法,野战经验丰富,其治军极严而且有人情味,说他是战神也完全不为过。在南宋正规军一般要么畏敌如虎、要么贪婪如狼的情况下,领兵打仗自成一家的岳飞显得格外出众,正好符合“言刈其楚”的标准程式,一旦出现致命事件,“刈”的程序就会启动。要想避免自己被“刈”,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会藏锋,藏锋的有效途径就是该装傻时就装装傻,有事多随随大流。遗憾的是,在战场上无往而不利的战神岳武穆,在做人和官场上却完全是个菜鸟级别,在主疑臣死的时代里,要想不被皇帝给“刈”了,只能是奇迹,封建社会的人才逆淘汰,无逾于此。这也正是为什么古代忠臣能臣没有好下场,庸臣奸臣往往爽得长久笑到最后的原因所在。岳飞殒命,实际上再次昭示了逆淘汰这个难解的结。 岳飞之死,令人痛惜,《宋史·岳飞传》在最后一段连用两句“呜呼痛哉”,实在是说出了千载而下中华儿女的心声。无论他是不是罪人,就凭他尽忠报国的一腔赤子之心,就足以让看惯了万千忠臣悲剧的国人心痛不已。在800多年前的那个黑夜里,手捧毒酒的岳飞想了些什么,我们已经不得而知。面对岳飞现象,我们应当继续多方思索,以期有所得,作为后事之师。最后,感怀岳飞的忠义与冤屈,让笔者用明代文学家文征明的一首反思岳飞现象的《满江红》来结尾吧。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 慨当初依飞何重,后来何酷。 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 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 岂不惜,中原蹙, 岂不念,徽钦辱, 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 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 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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