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滨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永升主持召开2020年第4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就一起民事案件进行讨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金明列席会议。会前双方就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交换了意见。
陈永升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能够加强检法两家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形成司法共识,维护司法公正。周金明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法检两院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探讨研究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有利于法检两院密切协作,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为法治滨海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