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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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7日 | ||
6月24日下午,省法院和省司法厅首次通过视频形式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任务做出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爱军,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增强做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标准程序,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任务,人民陪审员队伍广泛性、代表性不断增强。各地法院通过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严格执行随机抽取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上限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实现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均衡参审,较好解决了“驻庭陪审”问题。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线上选任、培训,开展“线上参审”,保障了疫情期间陪审工作顺利开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年来,全省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657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39万余件,占全省一审案件总量12.3%。在一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涉黑涉恶、“套路贷”、环境公益、食品药品等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省《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走深走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工作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推进选任工作、人员信息库等信息共享;要提前谋划,做好明年新一轮选任的准备工作,确保选任出一支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要不断提升素质能力,推动陪审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要不断提升广大法官庭审组织能力,强化法官指引,有效解决“工陪矛盾”;要增强业务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法律知识、庭审技巧和事实判断能力;要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加强学习,发挥好职业、专业、身份优势,与法官形成良性互补。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不断改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条件,加强与陪审员所在单位、街道社区的沟通联络,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尊荣感和归属感;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争取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水平;要研发全省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信息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加强调研督导,强化工作指导和推动。省、市两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解决制约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效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基层法院要积极发挥首创精神,构建有特色的人民陪审员选任模式、管理模式、使用模式,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介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内容和改革进展,宣传人民陪审员的先进事迹,为制度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上,东营中院、聊城中院、济南市历城区法院、龙口市法院、临沂市河东区法院及临沂市司法局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省法院政治部二处及立案庭、宣传处、行装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中级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政治部主任、陪审员工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及部分人民陪审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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