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坊法执指字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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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4日 | ||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申请执行人祝长泰、王照霞与被执行人卢光亮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希望知悉下列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4)坊法执指字第12号 执行依据:(1999)潍刑初字第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95858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 卢光亮,男,1975年11月9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704197511093413,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王家庄街道办事处东莲子屯村165号。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到位,符合执行相关规定(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6-7630091 0536-7630090 联系人:李法官 陈法官
特此公告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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