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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飞扬——为司法改革助力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3日

    梦想是生命之翼。人生没有梦想,就如同鸟儿失去翅膀,怎么能翱翔蓝天?梦想是希望之光。人生没有梦想,就如同轮船失去灯塔的指引,无法驶向正确的彼岸。而青春就是实现梦想最强大的助推剂!

    回首四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一句朴实的“中国梦”道出了亿万中国人的心声,点亮了无数中国人的梦想。中国梦,是我们国家的梦,亦是整个民族的梦。而对于我们法院人来说,那一刻,也是我们“法治梦”的开始。因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法治之路。离开法治,就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改革红利;离开法治,就无法兑现梦想承诺、实现民族复兴。

    很庆幸,这是法治的美好时代。幸运的我们在美好的青春年华里与司法改革相遇!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已经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司法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当前也已进入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键阶段,我们正昂首阔步走在“法治中国”的路上!然而,法治理想的实现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奋斗乃至牺牲。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中国的梦想,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你、我、他-----在座的每一位的努力。

     因为,我们不是普通人,我们是法官,是司法干警,是司法改革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一位西方法学家说过: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所以,实现法治梦,我们,责无旁贷。我们青年法官,正值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青春年华,青春梦想刚刚起航,站在司法改革的潮头,更应坚定我们的法治信仰,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在中国法治进程谋求突破的时代,用良知守护的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做一个燃灯者。

     梦想照进现实,2011年7月,我如愿成为一名预备法官,与法律同行,踏上了追寻“法治梦”的征程。经过内勤和法官培训,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走上了神圣的审判台,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官生涯。这时的青春基调是一首变奏曲,时而因为调解了一个纠纷而变得明亮欢快,就连在睡梦中都能笑出声音;时而因为一个纠纷无法认定事实而变得灰暗低沉,辗转反侧难入眠;时而又因为当事人自己庭下调解完毕,原告跑来对我说要撤诉而变得轻松喜悦,为又一个纠纷得到解决而高兴;时而也因为当事人对我工作的不理解而变得郁闷纠结,唉声叹气。是的,做了法官,每天忙于开庭写判决,循环往复无穷尽,虽然累,但又觉得唯有这样充实而有意义的工作方不负我们美好的青春年华。

    众所周知,处于转型期的社会与渐渐深入的司法改革,让法官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面临的现实问题越来越多:案件类型增多且复杂、当事人对案件的不配合、工作与生活的不可兼得、社会舆论的无形压力等等,这些有时的确会让我们心生动摇。尤其是在审判一线工作的法官同志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但是,既然我们选择了成为一名法官,面对新的司法改革,我首先表态,无论能否进入法官员额,无论将来我是在法官序列还是法官助理序列,我的初衷是不变的,为人民定纷止争,排忧解难的目标也是不变的。青年法官,凭借着青春的资本,更应有战胜困难不服输的勇气和敢于担当天地凛然的正气。面对质疑与挑战,我们应当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把信念化作丝丝努力渗透到具体工作中去。

    那么,司法改革时代,我们的法治梦是什么呢?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曾说:“每次手中的法槌落下,是非曲直明辨于人心;每次失足的孩子重获新生,完成人生轨迹的转折;每次无助的当事人带着微笑离开法庭,重新找回生活的动力,我的心中都会不禁涌出难言的喜悦。”,我想,这或许就是一名法官的法治梦。它在我们点点滴滴地工作中清晰着,也升华着。

     美好的青春,于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就是用来奋斗的,作为青年法官,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唯有将自身的梦想融入法治梦、融入中国梦,融入一个国家的发展战略,融入这次司法改革,青春的奋斗才有更深刻的价值和意义,个人的梦想才有更坚实的基础、更广阔的平台、更美好的前景。

    在司法改革前进的道路上,让我们将青春化为一曲激情四射的进行曲,高高飞扬,带领着我们,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司法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我们的青春,因为与法律同行而骄傲;我们的青春,因为与法官融合而无悔;我们的青春,因为与司法改革相遇而飞扬!我们努力工作方不负这美好青春!

                                         作者:赵秀丽      载于《潍坊审判》2016年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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