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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9日

  高密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8日在高密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高密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鲁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一三六一二”工作部署,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维护大局、服务发展作为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9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7531件,同比分别上升了8.4%和9.01%,结案总标的额7.32亿元。

  ——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跟进司法服务。针对招商引资和转调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多个司法服务意见。组织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深入企业调研21次,帮助落实金融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45个,提出司法建议27份,有力推动了城乡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调节功能,依法审结买卖合同、商业保险、加工承揽等商事案件571件,及时处结金融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1387件,为金融机构及债权人回笼资金1.69亿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审结建设工程领域的房地产纠纷42件、劳动争议93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力度,依法保障了14个片区征收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刑罚打击、教育、矫治等作用,全年审结刑事案件418件,判处罪犯648人,重点打击了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审结工程建设、环境监管、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8件27人,有力惩处了职务犯罪,净化了社会风气。依法严惩醉驾行为,审结该类案件5件5人,全部判处实刑,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对王宏伟、张会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多次与淄博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78个集资户追回实际损失940余万元,并逐一核实、集中兑付,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诉讼运行机制,有效推动法治建设。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积极保障不同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把立案审查关,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规范和畅通诉讼渠道,67%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等“短、平、快”程序解决,11.7%的涉诉纠纷通过委托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进一步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积极推动专业化审判,特别是对1828件交通事故侵权案件,统一了法律适用和赔偿标准,及时兑现赔偿款895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744件,执行到位资金1.6亿元。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与全市26家单位开通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先后冻结存款1200余万元,68名被执行人被处以罚款,46人被司法拘留,彻底解决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有效挤压了老赖们的生存空间。

  二、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要务,公正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始终把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执法办案的最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为民、诉讼调解、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便利和诉讼服务。

  ----狠抓司法为民机制,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积极推广“四心工作法”,用干警的热心、耐心、细心、诚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根据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完善了立案信访“一站式”服务,免费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材料,帮助他们掌握诉讼规则、了解审判流程、明确救济渠道。以诉讼服务中心和四处法庭为支点,不断完善“庭、站、点、员”的便民服务网络,方便了当事人法律咨询和参与诉讼,实现了司法服务“零距离”,百姓诉讼“零障碍”。积极开展民生司法,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804件,维护了社会公序良俗。审结工伤保险、物业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案件92件,促进了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农资质量、农民工工资等涉农侵农案件126件,有效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狠抓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坚持能调不诉、多调少诉、调判结合、服判息诉的工作导向,努力在程序允许的范围内速办速结。推行诉讼全程调,结合诉前、庭前、庭审、判后、执行等全部节点,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开展庭室协助调,做好立、审、执之间的有序衔接,审判与鉴定、评估的协调配合,有效解疑释惑,形成化解合力;实施社会联动调,对事实难认定的复杂案、专业性较强的疑难案、矛盾易激化的信访案,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络,共同化解矛盾。如我们调解的一起民事再审案件,张某在其丈夫病故后,分别就继承、侵权、财产分割等提起诉讼4次、涉及案件5个,各方对立情绪很大。我们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逐一理清法律关系,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最终使矛盾全部化解。同时,不断完善诉讼和解机制,使48%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解决,90%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和谐。

  ----狠抓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公正高效司法。狠抓了庭级管理,通过目标责任分解、优化指标考核、审判态势分析等措施,促使业务庭室从“要我管理”向“我要管理”转变,由经验性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坚持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加强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组织审判技能大练兵活动3次,院庭长带头办案487件,确保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资源都用在执法办案上。狠抓了诉讼中止、评估鉴定、卷宗上呈、发回排期等重要节点的控制,积极开展“月讲评”、“季点评”和“年总评”活动,案件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同比提高了3.7%、5.1%。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对可能诱发信访的重点案件、重点人群定期组织排查,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制度、包靠制度、跟踪制度,上级转办、督办的7件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妥善化解,圆满完成了重大敏感时期的维稳任务。

  三、稳妥推进法院工作创新,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目标方向。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探索完善新制度、新机制、新模式,着力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司法公开。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开通运行了法院官方微博,主动发布法院动态信息42条,对网民反映的11件事项进行了及时办理和回复,不断输出司法正能量。组织精选了500多篇优秀裁判文书,统一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接受社会各界的评阅。与山东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合作,录制播出了25期法制节目,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组织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92件重大典型诉讼失信案例,积极推行执行信息网上公开,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先后有7批次400多人到法院参观、旁听案件,全方位推进“阳光司法”、助推司法公正。

  ----深化完善“两员制度”。坚持把落实行业调解员制度作为深化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抓手,按照最高法院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在住建局、交警队、工商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了11个行业调解中心,配置了87名行业调解员,全年共指导化解各类行业纠纷850起。特别是探索建立的道路交通事故“五位一体”纠纷调处模式,实现了“五环紧扣”和“一站式”服务,得到省法院和潍坊市委政法委等领导的肯定。坚持把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改革创新的重点方向,通过层层筛选和法院初审,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56名人民陪审员,其中基层群众比例达71.42%,在潍坊法院系统第一个实现了“倍增计划”。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庭审决策、矛盾化解、民主监督等作用,全年共参与陪审案件1547件,陪审率达79.8%,协助送达、调解案件1900余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动了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央电视台对我们的做法予以专题报道。

  ----积极落实新法实施。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制度落实的新机制、新模式。制订出台了《合适成年人和社会调查员实施意见》,围绕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状况、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等开展社会调查,为准确定罪量刑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了被告人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探索实施了禁止令制度,从促进未成年犯教育矫正的现实需要出发,先后对15名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犯适用禁止令,有效预防了交叉感染,降低了再次犯罪风险,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积极深化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共录入诉讼失信信息7304条,增设了两处“诉讼信用信息查询点”,有211名失信行为人在办理贷款或注册公司时受到了限制,32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信用评定规范化、运行平台信息化、流程管理制度化、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诚信机制逐步形成。

  四、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始终把促进公平正义、提升素质形象作为队伍建设的价值追求。坚持抓学习提素质、抓作风促转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司法保障能力。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通过正月教育、专题党课和专家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了干警的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建在庭上,组织开展了“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竞职演讲、民主测评、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开选拔了16名中层正副职干部,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实施了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开展了周末讲堂活动,抓好审判经验“传”、“帮”、“带”,进一步提高了青年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

  ----大力推进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从细管理要求,牢牢把握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两个底线”,严肃审判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始终聚焦“四风问题”,制定了《关于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的十条规定》,开展了“百案回访”活动,从工作细节入手解决诉讼难题、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整顿了司法作风。坚持预防为主、提前矫治的指导思想,分批次组织干警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戒勉谈活,增强了廉政“免疫力”。设计施工了法院文化长廊,提炼了高密法院院训,提升了干警精神境界。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好检查评议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评议活动中,我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先后开展走访25人次,邀请座谈19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11项,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6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民商抗诉案件6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虚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执法监督卡、收集网络信息等形式,了解民意,汲取民智,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2013年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先后有10个庭室和14名个人受到省、市以上表彰,两名干警被评为“十佳干警”荣誉称号。继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后,又获批“省级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理念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案件质量瑕疵、效率不高,有待进一步改进;个别干警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一年。市法院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一三六四”思路举措,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体目标,把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推动执法办案和各项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维权与有效维稳的关系,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着力深化司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为抓手,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合议庭和人民陪审员改革,努力实现审判权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和科学有效监督制约,推动诉讼与非诉讼机制的均衡发展。三是着力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调解与判决的不同优势、调动法院与社会的资源力量,促进法律调整与道德调节的有机融合,全面促使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四是着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彻底有效解决“四风”问题,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决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忠诚践行为民宗旨,为全面推进法治高密、平安高密、和谐高密、诚信高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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