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案例】“从互不相让到握手言和”——高密法院依法调解一起车辆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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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 ||
近年来,高密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构建全方位、多领域齐抓共管的多元解纷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前端预防、源头化解,努力打造“潍”和“坊”安多元解纷“高密样板”。 近日,高密法院民二庭依法调解了一起车辆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2022年2月5日,原告高某与被告某汽车公司双方签订《车辆质权转让合同》,被告将其享有的宝马牌小轿车的质权以9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并将上家徐某提供的《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结清证明等材料全部递交给原告,双方均已履行合同义务。2022年2月25日,涉案车辆被第三人某租赁公司拖走。后查明被告向原告提供的结清证明上加盖的公章系伪造。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项,但被告拒绝返还。原告于2023年2月10日将被告诉至本院,要求解除涉案合同并返还车款。 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其已告知原告涉案车辆存在瑕疵系抵押车的情况,不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且已尽到了充分审查义务;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出卖人应当保证买受人对涉案车辆的合法占有和使用,坚决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均不同意调解,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庭审结束后,本案承办法官李储民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仍然认为调解是本案的最佳解决方式,既能解决纠纷,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行为,提振消费者信心。 因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较大抵触心理,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多次苦口婆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劝解,分别从各方的角度出发为其分析利害关系。经过法官近十天的耐心调解,原告考虑到签订合同时被告确已告知其风险,最终愿意做出让步,只需被告返还车款70000元。几经努力,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为避免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李储民法官又督促被告当场履行义务,被告遂即支付了全部款项。至此,这起车辆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近年来,涉二手车买卖案件陡然增多,二手车交易相对新车交易更为复杂,新车消费者主要针对车辆专业知识及相关信息缺乏了解,导致其知情权难以得到保障,而二手车往往“一车一况一价”,如此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在二手车交易中愈演愈烈。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体现出了司法裁判在消费者权益保障中的规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有利于规范二手车商诚信经营行为,消费信心不足,政府监督难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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