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赔偿不合理怀恨在心,酒后放火烧果园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8日

  在家具厂工作的金某像往常一样正在认真的为家具上着漆,一个突然打来的电话打破了这种平静,“咱家果园里三间瓦房起火了!赶紧回家!”金某随即扔下手上的工作,也顾不上换衣服,大步流星的朝自家果园跑去。到了现场,金某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好好的三间瓦房只剩下黑漆漆的一片灰烬。被周围群众安抚好情绪后,金某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经过细致的侦破工作,很快警方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并对其进行了抓获。高某,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人,与被害人金某是同村。在警方的审讯下,高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今年3月23号中午,高某在同村朋友家喝完酒吃完饭后,便带着自己两岁的女儿来到自家的果园玩,当路过受害人金某家果园时,高某想起去年被金某索要的1000元钱,顿时心里火冒三丈,借着酒劲,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海里浮现出来。高某停下车子,径直朝金某家的果园走去,两岁的女儿紧紧跟在父亲身后。进了果园后,高某踹开瓦房木门走入屋里,他掏出口袋里平时抽烟用的打火机,将屋里堆放的破旧被子点燃。点燃金某家的瓦房后,高某觉得还未解恨,然后又从屋里出来,将堆在墙角下的草棚子点燃。仗着风势,火越烧越大,高某的小女儿被熊熊的火势吓哭了,眼见形势不妙,加上孩子不住的啼哭,高某心里也起了毛,赶紧带着孩子骑车离开了现场。周围的村民发现了火势,打电话报了火警,才没让火势继续蔓延扩大。

  而那1000元钱要从去年秋天说起。收完玉米后,高某在自家地里焚烧残留的玉米秸杆,由于高某和金某两家承包的土地相邻,一不小心把金某家地里种植的桃树烧死了几棵,为此金某向高某索要1000元钱赔偿,而高某觉得金某是狮子大开口,趁机敲诈,但的确是自己的过失,所以也不好去讨价还价,全当吃了哑巴亏。为此高某一直怀恨在心,两家也结下了梁子。

  近日,潍坊市寒亭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高某为泄私愤,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惩处。经查,被告人高某放火点周围即为村民的果园和看园房屋,且其明知现场附近有人员活动,仍在放火后即逃离现场,没有控制火势蔓延的意愿,其放火行为给周围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均造成了危险,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故应认定为放火罪而非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关闭

版权所有: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5099号 电话:0536-7251668 邮编:2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