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申请诉前保全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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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30日 | ||
1.如有诉讼代理人需有代为申请诉前保全权限,授权委托书下方请写明接收法律文书的电子邮箱,系申请人本人申请,诉前保全申请书下方需写有接收法律文书送达的电子邮箱; 2.按照事故认定书已载明全部当事人的公民身份号码等身份信息,详细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3.保全申请书不允许手写改动(保全申请须有明确的申请事项(明确是否扣押车辆?)、保全金额,诉前保全申请书下方应写有保全线索,如是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扣押车辆的,应当写明承办交警姓名及联系方式、扣车地点、放车时间; 4.申请保全网上立案时,请详细填写原告的退费信息,包括退费账户、开户行、账号等; 5.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应当写明案件事实,同时上传事故认定书、被申请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损失预估证明材料等必要材料; 6.上传材料后,发现存在漏传等情况,请及时联系法官进行材料补录。 上传材料时,请按照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的目录上传材料,申请人本人需在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号进行实名注册。不明事宜联系我院姜志伟速裁团队,电话6859877 6859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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