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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院实习感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05日

  首先向临朐县人民法院表示感谢,感谢临朐县人民法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优秀的实习平台,感谢各个岗位的指导老师对我们实习过程中的指导,使我们学有所获并圆满完成了暑假实习,为我们今后的法学学习中奠定了实践基础。

  根据学校安排,我们山东政法学院全体实习同学一行10人于7月16日来到临朐县人民法院报道,正式开始了我们的暑假实习生活,并根据法院实际的工作需要,我们分别被分到了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等岗位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法院工作的繁忙,案件种类的复杂,也感受到了法院干警对于工作的认真,细致和热爱。

  我被分到了家事审判法庭,这里主要审理的是婚姻和继承纠纷的案子,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首先,婚姻案子其实很好解决,法官按照法律条文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即可。但是当离婚判决一出来的那一刻,也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散,亲人间感情的消失,大家再也没有任何的感情联络,一对夫妻也就变成了陌生人。法官们为了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和孩子的健康成长,不怕麻烦,不会简单的一判了事,而是尽力去调解,去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只有双方确无和好的可能,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或者调解双方离婚,让他们好聚好散。

  其次,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巨大差别。司法实践不是简简单单的套用法条解决问题即可,你还要查清楚事实,在当事人的陈述中辨别真伪,总之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家事庭的案子无论多么简单,法官们都会认真的开庭审理,围绕双方当事人婚姻构成、子女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产情况,按照民诉法规定的程序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官们在庭审中,会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质证以及陈述,迅速而又准确的对有关案件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还会准确的归纳出当事人所陈述内容的核心思想。这些没有大量的实务经验是做不到的。我们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要深知需要自己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理论和实践有着巨大的差别,要多实践,多总结经验,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会有质的提高,看问题才会更深。

  最后,再次对临朐县人民法院表示感谢,我们将把实习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学习当中,奋发图强,总结经验,争取为家乡的司法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系山东政法学院大二实习生 鲍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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