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甘肃天水法院:“三维一体”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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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 ||
2025-01-03 11:08:5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苟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两级法院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前中后”全过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做实“事前”主动预防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法律十进”,全面推动未成年人“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贯彻落实。 利用关键节点宣传教育。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在社区、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传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立足审判职能普法教育。全市两级法院选聘126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借助“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周”等活动,以宣传电信诈骗、校园欺凌、打架斗殴、交通安全等法律知识为重点,通过以案学法、法律问答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同时借助“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形式,使未成年人身临其境体验法庭审理等过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从源头上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预防作用。近三年来共开展宣教活动200余次,印发宣传教育册3万余册,受众10万余人。 深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利用“两微一端”,借助报、网、端、微、屏,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同步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并推广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并定期发布相关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有效扩大了宣传范围,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了积极的社会效果,有效遏制了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做实“事中”全面保障 全市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严格程序,保障诉权。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贯彻执行“三项规程”,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规范化,为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注重涉案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分押分管和分案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对被害人和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双向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时结合民法典和“两法”修订的精神,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维权合议庭作用,由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民事法官、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运用法律武器自主维权。 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庭审教育全覆盖,将法庭教育渗透到庭审前后各阶段,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近三年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80余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0余份。其中,天水中院于2024年2月5日公开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会同市检察院,邀请市妇联、市教育局等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及参与辩护的律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首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审慎推进,依法判决。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同时体现“包容宽容但绝不纵容”的政策精神,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时坚持“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工作理念,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充分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照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16.0%,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11.0%,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45份,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疏导110人次。 做实“事后”综合治理 全市法院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多方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注重与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借助联席会议等机制,共同办理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确保案件处理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依靠社会力量,邀请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等部门作为未成年人合议庭的特邀陪审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保护等工作的优势,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教育,做好法治宣传。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落实动态回访帮教。对可能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全面了解被告人的监管条件,综合考量作出判决,同时做好缓刑人员档案建立工作,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联合社区矫正等机构,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教育、监管、判后服刑和改造情况,有针对性做好思想工作,共同落实帮教措施,为未成年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创造必要条件,防止其再次步入歧途。 融入社会综合治理。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三年共制发司法建议14份。其中,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马某某等18人恶势力集团一案后,针对辖区内宾馆等住宿场所监管不到位、未成年人易受侵害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并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提醒,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推动被反馈单位形成“百万警进千万家”“携手护蕾”等一系列当下改和管长远的措施,达到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效果。
编辑:牛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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