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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法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25日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  

                                        ——以青州法院2010-2015年6月审结的案件为样本

  毒品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直接危害吸毒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容易导致诱发犯罪、传播疾病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近年来,受国际毒品犯罪的影响,我国国内毒品市场活跃、吸毒人员数量猛增,毒品犯罪呈高发态势,禁毒形势十分严峻。对此,青州法院开展了针对毒品犯罪的专项调研,结合近几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一、2010年以来青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2010年以来,青州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案件30件55人,其中:2010年受理1件4人,2011年2件7人,2012年2件4人,2013年2件2人,2014年10件25人,2015年第一季度13件13人。(见图一)

  图一

  

  毒品犯罪案件占一审刑事案件的比例分别为:2010年为0.2%,2011年为0.36%,2012年为0.3%,2013年为0.34%,2014年占1.7%,2015年第一季度占3.9%。(见图二)

  图二

  

  涉及四个罪名,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4件35人,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46.7%;容留他人吸毒罪11件12人,占36.7%;非法持有毒品罪4件6人,占13.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1件2人,占3.3%。(见图三)

  图三

  

  根据统计数据,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总体上升,2014年以来增长明显。2010-2013年案件数量持平,2014案件数量增长明显,比2010年增长了9倍;2014年占一审刑事案件的比例较2013年增长了1.36个百分点;毒品犯罪案件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主,约占总数的一半,近年来容留他人吸毒罪增长迅速,2014年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4倍。

  (二)毒品罪犯多是无业人员,女性犯罪比例较高,曾犯罪人员、累犯、再犯比例高,以贩养吸的情况突出。在本院审理的毒品罪犯中,无业人员占36.4%,农民和无业人员占90.9%,罪犯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的人数占比达76.4%;女性罪犯10人,占毒品罪犯总人数的18.2%,女性犯罪不容忽视;3人曾因吸毒受过行政拘留,6人属于再犯、累犯,占毒品犯罪总人数的16.4%;80%以上的罪犯存在以贩养吸的问题。

  (三)毒品罪犯重刑适用比例较高。适用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为16人,占毒品犯罪总人数的29.1%,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主;6人适用缓刑,2人适用管制;财产刑以罚金为主,适用率为100%。

  二、毒品犯罪案件产生及近年增长迅速的原因

  (一)庞大的毒品消费市场是重要诱因。毒品具有成瘾性,一旦上瘾很难戒除,因此从源头上说毒品的消费市场本身比较稳定,加之毒品犯罪以贩养吸现象突出,许多吸毒人员为维持自身吸毒,往往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此外,近年来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的影响,我国国内吸毒人员数量猛增,对毒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在巨额利润的刺激下,毒贩纷纷铤而走险,导致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呈高发态势。以我院统计的数据为例,2014年比2013年犯罪人数增长了12.5倍。

  (二)毒品犯罪预防不足。相关部门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对毒品危害性认识不足,尤其近年来毒品犯罪出现低龄化现象,部分年轻人对毒品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偶尔吸食毒品不会成瘾,甚者拿毒品如摇头丸、麻古等当时髦消费品,将吸食毒品作为一种时尚来追求。以我院统计的数据为例,毒品罪犯从年龄分布上,以中青年为主,18-30岁的罪犯约占总人数的一半。

  (三)毒品犯罪查禁难。毒品犯罪自身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犯罪分子为逃避侦查往往采取单线联系,采用匿名、花名,指定时间地点交易,近年来随着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加大,作案方式手段、方式层出不穷,甚至出现用快递邮寄毒品的方式,给证据收集查证带来很大的困难;与此同时,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手段仍旧比较单一,主要以诱惑侦查、立功揭露为主,成效有限。

  三、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度,发挥司法宣传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有利契机,结合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博等新旧媒体平台,采取讲座、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青少年、文盲半文盲及农村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开设禁毒教育知识讲座、开设法制课、“法官进校园”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毒品知识宣讲,充分发挥司法宣传的导向作用,不断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效果。

  (二)遏制毒品的市场需求,从源头遏制毒品犯罪。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加强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远离毒品,另一方面对已经染上毒瘾的人,做好吸毒人员的戒毒工作,进行生理以及心理相结合的综合治疗,谨防毒品犯罪;同时要做好毒品罪犯的改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帮助、关心、支持毒品罪犯重新融入社会,以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三)多部门联合行动,建立禁毒联动机制。毒品犯罪自身的特点以及打击的难度之大决定了禁毒行动不能光靠司法机关的单打独斗,更要集各部门的合力乃至全社会的广泛的参与。公、检、法三机关内部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现情报信息共享;外部要与邮政、海关、物流等部门联动,加强物品流转环节的检查和管理,与药监、工商等部门协作,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鼓励揭发举报涉毒违法犯罪。

  类别:调研                              编稿: 赵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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