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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执有潍•善执寿光︱一天3面锦旗、2封感谢信,执行“开挂了”?

作者:寿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9日

  

  年末岁尾,执行正当时。

  12月24日晚、26日晚,寿光法院执行局各实施团队,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锦旗1

锦旗2

  1笔案款、10个执行案件“消消乐”

  “不是诈骗吧?简直不敢相信,这钱还能要回来!”一位当事人接到法院通知,领取执行案款时,惊讶地不得了。

  这一系列案件共10件,涉案标的共计10万余元。被执行人为同一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拖欠了10名员工的工资,员工们陆续申请执行,李美欣法官承办了该10起案件,经调查了解,得知公司债务缠身,已经没有还款能力,只有一张北京某公司开具的汇票,执行干警桑君秋二话没说,拿上汇票连夜开车奔赴北京,经多方协调,在银行的配合下,该笔款项成功打入法院账户,第二天,桑君秋电话联系被拖欠的10名员工、立即过付,让他们以最快速度拿到了工资,被执行的公司、员工代表同时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锦旗3

感谢信

  追回66万元货款!“忧酬”变“欢薪”

  申请人某建材公司送来“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负责人还一并带来了公司全体员工的感谢信。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建材公司(申请执行人)为某建筑公司(被执行人)的承包工程垫资供货,被执行人以“工程款未回款”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该建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发现申请执行人经营困难,已经拖欠员工工资好几个月,寿光法院执行局将该案列入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也未查控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在12月26日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王志强成功拘传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王志强告知其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不仅损害其公司的声誉,其本人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刘某始终犹豫不决,并偶然间提到公司财务由妻子负责,王志强又拨通了他妻子的电话,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后果,刘某与妻子商量后答应一次性全部履行,并立即过付。申请人建材公司拿到拖欠已久的货款,第一时间为工人们发放了拖欠的工资,工人们也欣喜不已,得知公司负责人王某要到法院送锦旗,立即联名写了感谢信、委托王某一块儿送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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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4人,拘留4人,执行完毕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129万余元,执行和解案件5件,执行和解金额1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