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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寿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020年7月,夏日炎炎,游手好闲的小李最近手头“有点紧”,正琢磨着去哪里“挣”点钱花。看着桌上的酒瓶,他计上心来……
7月13日中午,趁午休时间,小李带着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来到提前踩好点的寿光某小区,撬开了一间储藏室。他提前了解过:这家人颇有家底,储藏室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果不其然,小李在储藏室找到了3瓶“飞天茅台”酒,后高价售出。
“挣”来的钱很快挥霍一空,小李也曾经找了份正经工作,但朝九晚五的生活哪有盗窃名贵白酒轻松愉快,小李认定:别人家的储藏室就是自己的“摇钱树”,很快他又干起了老本行。
2022年3月25日,小李在寿光某小区储藏室先后盗取茅台王子品鉴白酒2箱、茅台王子酱香经典白酒1箱、舍得白酒2瓶、其他白酒2瓶,后高价售出。
再次尝到“钱好挣”的甜头后,4月6日凌晨,小李又在另一小区储藏室盗取五粮液白酒2箱、某“内参”白酒2瓶、某“特供”白酒2瓶以及普洱茶2饼。
2022年4月27日晚11点,正在某小区储藏室作案的小李被公安机关抓获。
寿光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没收涉案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鸡鸣狗盗历来为人不齿。青年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拼搏的人生更精彩,劳动所得最踏实,只想着走捷径不劳而获,甚至不惜违法犯罪,必然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盗意识,切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储藏室,避免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