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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寿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寿光市台头镇是全国重要的防水材料生产基地,有“中国建筑防水之乡”的称号。现有骨干防水企业478家,企业数量占山东省85%。从业人员19500人,外设经销办事处近10000个,产品涵盖改性沥青、高分子、环保涂料等十大类100多个品种,产品远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随着防水行业快速发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为此寿光法院在防水行业协会成立了防水行业巡回法庭,“法院+协会”共同探索、创新解纷机制。
近日,双方携手解决了一起因超期、不当贮存防水材料引发的质量问题纠纷。
(图片为豆包AI生成)
案件详情
2022年8月,王大强(化名)在奈斯防水材料公司(化名)购买防水卷材。2024年6月,王大强以奈斯公司的防水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诉至寿光法院。
奈斯公司辩称,王大强购买的防水材料已经超过一年的正常贮存期,且长时间露天放置,已经无法确认是公司的防水材料存在问题,还是因王大强贮存不当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王大强辩称,自己确实未能及时向奈斯公司反映,但收到货物时,就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双方争执不下,王大强向法院申请对货物进行司法鉴定。
寿光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货物进行鉴定,鉴定人员勘验时发现,王大强购买的卷材,因长时间露天存放已丧失基本使用价值,无法鉴定批货物出厂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联系寿光市防水行业协会,举办听证会,邀请协会专家、原告王大强和被告奈斯公司出席。会上,协会专家一一解答了王大强的疑问,包括防水材料的分类、贮存条件、贮存期限和使用方法等,法官也对案件证据的分析和举证责任的分担进行详细释法明理。王大强认识到,卷材出现问题,成因并非一定系出厂时就存在问题,与自身对卷材的贮存也有很大关系,于是提交了撤诉申请。
(承办法官:方璇)
法官说法
防水材料大量应用于房屋建设之中,根据耐高低温、拉力、不透水等性能分为不同型号,不同型号的防水材料在用途和使用方法上都存在差异。
目前的防水材料质量纠纷,一般分为两类:
一是即买即用,铺设到房屋后,防水质量不达标。出现这类问题,一般原因是材料本身质量不合格或施工方法不正确,需要使用方提前对防水材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如已铺设完毕且无剩余材料,检验鉴定部门通常无法判断材料是否本身存在瑕疵。
二是购买后未及时使用,等到使用时,发现材料粘合在一起,或一碰即碎。此时申请鉴定,应尤其注意贮存的时间及条件,大部分防水材料贮存时间为自生产日期起不超过一年,贮存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注意通风。
防水行业协会提醒:
在此提醒各位买家:购买防水材料一定要尽快使用、合理贮存;如发现购买的防水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一定要保存好样品以备质量检验或司法鉴定,同时注意留存其他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