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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4日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潍城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提升审判质效,着力推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判质效情况

   (一)收案情况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第一季度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4.72%,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收案数量逐渐增多。截至2020年6月11日(全文数据均截至2020年6月11日),全院新收案件4040件,同比增长6.40%(2019年同期新收案件3797件,同比增长13.92%)。总体上,今年以来收案增幅明显小于去年同期。

    从数据趋势来看,今年上半年收案数量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第一季度收案1703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7.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第二季度收案数量逐渐增多,4月1日至6月11日,收案2340件,同比增长23.07%。

    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增长平缓,执行案件增量最多,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大幅下降。具体表现为,民事收案1768件,同比增长3.21%;执行收案1631件,同比增长28.83%,其中首执案件增幅最大,首执收案935件,同比增长42.97%;刑事收案50件,同比下降58.68%;行政收案38件,同比下降30.91%。(见下表)

2020年新收

2019年新收

同比

民事

1768

1713

3.21%

刑事

50

121

-58.68%

行政

38

55

-30.91%

执行

1631

1266

28.83%

非诉保全

553

642

-13.86%

总计

4040

3797

6.40%

    从案由来看,呈现常规案由持续增长、部分案由爆发式增长的特征。民事案件虽然增速(3.21%)和增量(55件)都不是最突出的,但是收案占全部案件(除非诉保全)的50.7%,体量最大。民事收案中,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常规案件持续增长(见下表)。劳动争议纠纷收案呈爆发式增长,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收案125件(占民事收案的7.07%),同比增长150%,在民事案件中占比不大,但收案数同比增长1.5倍。

2020年收案

2019年收案

同比

民事收案占比

民间借贷

269

226

19%

15.21%

金融借款

185

343

-46.1%

10.46%

机动车交通事故

176

167

5.4%

9.95%

买卖合同

146

173

-15.6%

8.26%

劳动争议

125

50

150%

7.07%

    (二)质效情况

    在深入剖析去年工作弱项短板的基础上,潍城法院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力度,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加大简易程序适用,推进类案专办,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发展。

2020年指标数值

2019年指标数值

同比

结案率

61.57%

58.13%

3.44%

结收比

69.63%

75.45%

-5.82%

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

88.66%

69.58%

19.08%

平均办案天数

60.07

82.81

-22.74

一审服判

息诉率

82.94%

78.17%

4.77%

一审民商事

调解率

33.72%

20.32%

13.4%

一审民商事

撤诉率

29.05%

15.92%

13.13%

上诉案件

被改判率

7.5%

7.38%

0.12%

上诉案件

被发回率

6.5%

13.52%

-7.02%

    从审判质量看,上诉案件被发回率向好发展,但仍然处于全省后位。针对去年上诉案件被发回率居高不下的问题,通过采取发回案件评析、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等措施,收到一定成效,2020年发回率6.5%,同比下降了7.02个百分点。但是发回率仍不理想,排名全市13位,全省174位,高于全省平均值4.83个百分点,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上诉案件被发回多的问题。

    从案件效率看,执行案件办理周期长的问题仍然存在。今年以来,潍城法院通过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完善速裁程序,优化速裁团队考核等措施,带动了民事案件质效的提升。截止6月11日,3个速裁团队结案516件,结案率93.82%,平均办案天数10.68天。速裁效率的大幅提升,使得民事案件的办理周期大幅缩短,2020年民事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为51.94天,同比减少50.89天。但是因为执行案件办案时间长,影响了整体效率的提升。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119.24天,拉高了全院平均办案天数。

    从案件效果看,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一审服判息诉率仍然偏低。一审服判息诉率事关群众满意度,事关收结案均衡。与去年相比,一审服判息诉率(82.94%)上升了4.77个百分点,但是仍不理想,低于全省平均值84.04%1.1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111位,反映了辩法析理和调解工作做得不到位。

    (三)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情况

    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已全面上线,以主抓三个层面为导向,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抓审执团队管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针对性练习使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确保各节点流转顺畅。已于5月29日召开全体干警培训会,于6月10日对审判团队成员开展电子签章系统使用培训,在内网上传培训视频、课件及文档,确保所有干警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抓行政管理,“一把手”带头使用,分管院领导督导推进,庭室负责人强化落实,确保全员愿用、全员会用、全员熟用。院长定期在微信工作群中督导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使用情况。抓职责管理,审管办宏观调度各庭室使用情况,信息技术部门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实操培训,审执团队汇总使用问题及改善建议,确保“一盘棋”统筹推进。

    二、诉源治理情况

   (一)诉讼前置情况

    经排查,潍城法院有一例人为“诉讼前置”案件,但当事人仅到院咨询,并未提出立案申请。大体情况如下:2019年某开发商因被起诉,其所开发楼盘被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载明查封该开发商开发楼盘所在土地及土地上附属楼栋×栋、×栋。该小区购房人到安丘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办证人员以该小区土地被查封为由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虽然该购房者所购楼号不在查封范围内,但是因协助执行通知书上仅载明查封土地及相应楼号,剩余楼号是否可以买卖、过户未予标记,房管局要求购房者到法院进行确权后,带民事判决书方能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案号及开发商不明)

   (二)一体化纠纷解决情况

   “道交一体化”平台充分整合了法院、公安、司法、保险公司等资源,构建起“事故责任认定、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等多功能集成的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方式。今年以来收案156件,结案64件。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潍城法院在完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多元化解纠纷的渠道,与潍城区总工会联合成立“潍坊市潍城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加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破产审判情况

    潍城法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探索出了一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府院联动”新机制,即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案件处理新模式,协同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潍城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件,审结1件,其余6件均在依法推进过程中。

    为稳妥高效处置破产企业,潍城法院确立了“三个坚持”的工作思路:一是坚持分类处置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对能救治的企业尽可能通过资本运营、创新发展等方式重整救治;对于救治无望的企业,及时依法破产清算,推动尽快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二是坚持优先处置。按照“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优先对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进行审理。三是坚持快速处置。着眼破产案件的效率性要求,在听证、破产告知、债权人会议、债权审查认定、财产清查、程序终结等环节实行标准化作业、格式化处理,缩短时限、快审快结。鞍钢潍坊钢材破产清算案从受理到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用了不到10个月的时间,大幅减少了破产审理成本,推动落后产能快速有序退出市场。

    针对破产案件矛盾复杂的特点,潍城法院从加强破产审判的外部机制建设入手,构建起了行政处置和司法处置无缝衔接的破产工作新机制。重点抓好“四项机制”:一是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府院联动”领导小组。潍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孙修炜任组长的全区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根据破产企业所涉领域不同,分别成立分管区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公共服务职能,有效解决破产企业土地、规划、涉税、工商登记注销等难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建立潍城区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18个部门,以及相关街道办为成员的协同处置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企业破产中的全局性事项或特定领域问题,保障破产程序平稳有序推进。二是风险预判机制。实行破产案件立案预评估。在立案之前,全面了解申请破产原因、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经营、资产、职工、财务账册完备情况以及法定代表人下落等信息,对破产案件审理存在的难点作出预评估,并将预评估情况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强化庭审风险稳控。在审理过程中,既要维护法律规定的主体利益实现顺序,又要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厘清矛盾焦点所在,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无缝对接,保障好职工工资、购房户权益等民生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三是协同处置机制。完善与联动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有效解决破产进程中的职工权益维护、财产处置、安保维稳等问题。维护职工权益。协调人社部门研究制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做好破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处理、职工再就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盘活企业资产。发挥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信息优势,将破产企业纳入招商引资的范围,通过政府牵线,推进亟需土地、厂房等资源的新兴企业参与竞拍,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安保维稳。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公安、宣传、街办等部门共同做好上访处置、舆情监控、安保维稳等工作。四是政府支持保障机制。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政府部门拨付资金解决公告、审计、评估等前期破产费用,保障破产程序的稳妥推进。

    在破产案件审判实践中,潍城法院从机制建设、审判模式、质效提升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符合破产案件特点的审判体系。一是推行专业化审判。挑选3名高素质员额法官,组成主要负责破产案件审理的专门合议庭,推动实现破产案件的精细化、专业化审理。坚持院庭长办理破产案件机制,目前,受理的7件破产案件全部由分管院长、审委会专委担任审判长。二是探索类型化审理针对城区破产案件多为房地产领域案件的实际,积极探索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类型化审理模式,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要点》,对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详尽的规定,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类型化审理经验。三是打造规范化流程。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对破产案件资金保障、管理人职责、重整价值识别、和解清算案件流程等重点难点问题作出统一规范指引,为完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规范化提供了基本指南。四是完善简易化审理。制定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审理规范》,对破产原因、破产财产、债权性质等基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不存在破产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情况特殊的,申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延长审理期限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四、服务企业情况

    重点围绕“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涉法院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着力于走深走心走实,拓展司法职能作用,持续提升支持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水平和工作成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年度六大重点攻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专班,建立台账式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任务推进进度表,每季度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依法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二是保障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纠纷,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简案快审、要素式审判机制,缩短审理周期,采用速裁方式办理的涉企案件,一般在15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30日。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严格认定合同性质、效力、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规范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完善金融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机制,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模式组建金融专业审判团队,推进金融纠纷的快审快判和类案专办。坚持公正、善意、文明、谦抑执行理念,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审判、执行,让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三是精准司法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综合运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平台,实现立案、送达、保全、庭审、执行等诉讼事务网上办理,做到一站通办、一次办好。建立班子成员分工联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每月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针对性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截止目前,走访企业43家。依托“四进”工作组,开展“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合同管理、融资、物权保护及诉讼参与等方面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建议,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根据审判实践,及时总结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公众法治意识,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存在问题

    潍城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标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对标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对标人民群众和企业司法需求,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 存在核心指标有待提升的问题。民商事案件实行随机分案模式后,个别法官受自身知识结构、裁判经验的局限,在对法律的理解上有所偏差,存在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导致上诉案件被发回率高位运行。部分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释法明理不充分,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判后答疑不到位,当事人非理性上诉,导致一审服判息诉率不够理想。执行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无论是简案还是繁案,存在平均用时的问题,导致结案平均用时长。
  • 存在缺乏专业调解人才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潍城法院基本建立了由人民调解员和律师调解员等组成的调解工作队伍,但多数调解案件为物业服务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案件等常见类型案件,针对医疗纠纷案件、家事纠纷案件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还没有建立起符合上述案件诉讼规律的调解队伍和调解机制。
  • 存在破产重整识别机制不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行不合理、管理人选任及管理制度待规范、“执转破”程序规定比较模糊等问题。
  • 存在便企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潍城法院在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电子送达方面相对滞后,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能力与优质高效解决企业纠纷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六、意见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作用,推动多元改革常态化。在明确法院定位的同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深刻挖掘社会资源,在“内引外联”上下功夫,在“共建共享”上做文章,不断创新深化巩固诉调对接平台。强化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深化和延伸,整合法院、公安、司法、群团、基层社会组织等部门力量,推动司法资源重心下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纠纷解决途径。强化类案调解,在道路交通、金融债权、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完善与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其他调解组织对接机制,着力发展行业调解和商事仲裁机制,努力做到全覆盖。探索推行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以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等登记业务时的住所为依法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

    二是打好审判管理“组合拳”,大力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行人案动态配置管理,坚持以案定员原则,畅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流动机制,让司法资源流动到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深化审判团队改革,以科学化的“案件权重系数”进行员额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形成法官业绩档案,实行精细化人员管理。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类案检索,同类案件文书模板通用,实现分类操作、规模化审理、模板化庭审、模板化裁判,统一实体、程序标准,节约办案时间,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三是优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在期限、送达、程序等方面建立有效机制,尽可能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简化程序设计,可在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征得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后对一些债务人资产进行前置挂拍,提前委托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挂拍公告不动产等资产。简化会议召开流程,缩减一般告知事项,对债权人会议议程进行精简。建立破产审判大数据共享研判机制,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金融监管、劳动社保、工商税务等方面具有信息优势,将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破产审判中,提前研判企业运营状态和破产可能产生的社会衍生问题,主动防御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潍城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扎实提升审判质效,着力推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判质效情况

   (一)收案情况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第一季度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4.72%,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收案数量逐渐增多。截至2020年6月11日(全文数据均截至2020年6月11日),全院新收案件4040件,同比增长6.40%(2019年同期新收案件3797件,同比增长13.92%)。总体上,今年以来收案增幅明显小于去年同期。

    从数据趋势来看,今年上半年收案数量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第一季度收案1703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7.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第二季度收案数量逐渐增多,4月1日至6月11日,收案2340件,同比增长23.07%。

    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增长平缓,执行案件增量最多,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大幅下降。具体表现为,民事收案1768件,同比增长3.21%;执行收案1631件,同比增长28.83%,其中首执案件增幅最大,首执收案935件,同比增长42.97%;刑事收案50件,同比下降58.68%;行政收案38件,同比下降30.91%。(见下表)

2020年新收

2019年新收

同比

民事

1768

1713

3.21%

刑事

50

121

-58.68%

行政

38

55

-30.91%

执行

1631

1266

28.83%

非诉保全

553

642

-13.86%

总计

4040

3797

6.40%

    从案由来看,呈现常规案由持续增长、部分案由爆发式增长的特征。民事案件虽然增速(3.21%)和增量(55件)都不是最突出的,但是收案占全部案件(除非诉保全)的50.7%,体量最大。民事收案中,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常规案件持续增长(见下表)。劳动争议纠纷收案呈爆发式增长,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收案125件(占民事收案的7.07%),同比增长150%,在民事案件中占比不大,但收案数同比增长1.5倍。

2020年收案

2019年收案

同比

民事收案占比

民间借贷

269

226

19%

15.21%

金融借款

185

343

-46.1%

10.46%

机动车交通事故

176

167

5.4%

9.95%

买卖合同

146

173

-15.6%

8.26%

劳动争议

125

50

150%

7.07%

   (二)质效情况

    在深入剖析去年工作弱项短板的基础上,潍城法院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力度,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加大简易程序适用,推进类案专办,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发展。

2020年指标数值

2019年指标数值

同比

结案率

61.57%

58.13%

3.44%

结收比

69.63%

75.45%

-5.82%

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

88.66%

69.58%

19.08%

平均办案天数

60.07

82.81

-22.74

一审服判

息诉率

82.94%

78.17%

4.77%

一审民商事

调解率

33.72%

20.32%

13.4%

一审民商事

撤诉率

29.05%

15.92%

13.13%

上诉案件

被改判率

7.5%

7.38%

0.12%

上诉案件

被发回率

6.5%

13.52%

-7.02%

    从审判质量看,上诉案件被发回率向好发展,但仍然处于全省后位。针对去年上诉案件被发回率居高不下的问题,通过采取发回案件评析、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等措施,收到一定成效,2020年发回率6.5%,同比下降了7.02个百分点。但是发回率仍不理想,排名全市13位,全省174位,高于全省平均值4.83个百分点,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上诉案件被发回多的问题。

    从案件效率看,执行案件办理周期长的问题仍然存在。今年以来,潍城法院通过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完善速裁程序,优化速裁团队考核等措施,带动了民事案件质效的提升。截止6月11日,3个速裁团队结案516件,结案率93.82%,平均办案天数10.68天。速裁效率的大幅提升,使得民事案件的办理周期大幅缩短,2020年民事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为51.94天,同比减少50.89天。但是因为执行案件办案时间长,影响了整体效率的提升。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119.24天,拉高了全院平均办案天数。

    从案件效果看,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一审服判息诉率仍然偏低。一审服判息诉率事关群众满意度,事关收结案均衡。与去年相比,一审服判息诉率(82.94%)上升了4.77个百分点,但是仍不理想,低于全省平均值84.04%1.1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111位,反映了辩法析理和调解工作做得不到位。

    (三)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情况

    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已全面上线,以主抓三个层面为导向,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抓审执团队管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针对性练习使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确保各节点流转顺畅。已于5月29日召开全体干警培训会,于6月10日对审判团队成员开展电子签章系统使用培训,在内网上传培训视频、课件及文档,确保所有干警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抓行政管理,“一把手”带头使用,分管院领导督导推进,庭室负责人强化落实,确保全员愿用、全员会用、全员熟用。院长定期在微信工作群中督导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使用情况。抓职责管理,审管办宏观调度各庭室使用情况,信息技术部门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实操培训,审执团队汇总使用问题及改善建议,确保“一盘棋”统筹推进。

    二、诉源治理情况

   (一)诉讼前置情况

    经排查,潍城法院有一例人为“诉讼前置”案件,但当事人仅到院咨询,并未提出立案申请。大体情况如下:2019年某开发商因被起诉,其所开发楼盘被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载明查封该开发商开发楼盘所在土地及土地上附属楼栋×栋、×栋。该小区购房人到安丘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办证人员以该小区土地被查封为由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虽然该购房者所购楼号不在查封范围内,但是因协助执行通知书上仅载明查封土地及相应楼号,剩余楼号是否可以买卖、过户未予标记,房管局要求购房者到法院进行确权后,带民事判决书方能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案号及开发商不明)

   (二)一体化纠纷解决情况

   “道交一体化”平台充分整合了法院、公安、司法、保险公司等资源,构建起“事故责任认定、法律咨询、保险核损、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等多功能集成的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方式。今年以来收案156件,结案64件。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潍城法院在完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多元化解纠纷的渠道,与潍城区总工会联合成立“潍坊市潍城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加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破产审判情况

    潍城法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探索出了一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府院联动”新机制,即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案件处理新模式,协同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潍城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件,审结1件,其余6件均在依法推进过程中。

    为稳妥高效处置破产企业,潍城法院确立了“三个坚持”的工作思路:一是坚持分类处置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对能救治的企业尽可能通过资本运营、创新发展等方式重整救治;对于救治无望的企业,及时依法破产清算,推动尽快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二是坚持优先处置。按照“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优先对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进行审理。三是坚持快速处置。着眼破产案件的效率性要求,在听证、破产告知、债权人会议、债权审查认定、财产清查、程序终结等环节实行标准化作业、格式化处理,缩短时限、快审快结。鞍钢潍坊钢材破产清算案从受理到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用了不到10个月的时间,大幅减少了破产审理成本,推动落后产能快速有序退出市场。

    针对破产案件矛盾复杂的特点,潍城法院从加强破产审判的外部机制建设入手,构建起了行政处置和司法处置无缝衔接的破产工作新机制。重点抓好“四项机制”:一是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府院联动”领导小组。潍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孙修炜任组长的全区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根据破产企业所涉领域不同,分别成立分管区长牵头的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的公共服务职能,有效解决破产企业土地、规划、涉税、工商登记注销等难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建立潍城区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18个部门,以及相关街道办为成员的协同处置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企业破产中的全局性事项或特定领域问题,保障破产程序平稳有序推进。二是风险预判机制。实行破产案件立案预评估。在立案之前,全面了解申请破产原因、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经营、资产、职工、财务账册完备情况以及法定代表人下落等信息,对破产案件审理存在的难点作出预评估,并将预评估情况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强化庭审风险稳控。在审理过程中,既要维护法律规定的主体利益实现顺序,又要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厘清矛盾焦点所在,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无缝对接,保障好职工工资、购房户权益等民生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三是协同处置机制。完善与联动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有效解决破产进程中的职工权益维护、财产处置、安保维稳等问题。维护职工权益。协调人社部门研究制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做好破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处理、职工再就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盘活企业资产。发挥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信息优势,将破产企业纳入招商引资的范围,通过政府牵线,推进亟需土地、厂房等资源的新兴企业参与竞拍,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安保维稳。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公安、宣传、街办等部门共同做好上访处置、舆情监控、安保维稳等工作。四是政府支持保障机制。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政府部门拨付资金解决公告、审计、评估等前期破产费用,保障破产程序的稳妥推进。

     在破产案件审判实践中,潍城法院从机制建设、审判模式、质效提升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符合破产案件特点的审判体系。一是推行专业化审判。挑选3名高素质员额法官,组成主要负责破产案件审理的专门合议庭,推动实现破产案件的精细化、专业化审理。坚持院庭长办理破产案件机制,目前,受理的7件破产案件全部由分管院长、审委会专委担任审判长。二是探索类型化审理针对城区破产案件多为房地产领域案件的实际,积极探索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类型化审理模式,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要点》,对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详尽的规定,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类型化审理经验。三是打造规范化流程。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对破产案件资金保障、管理人职责、重整价值识别、和解清算案件流程等重点难点问题作出统一规范指引,为完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规范化提供了基本指南。四是完善简易化审理。制定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审理规范》,对破产原因、破产财产、债权性质等基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不存在破产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审理的破产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情况特殊的,申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可延长审理期限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四、服务企业情况

    重点围绕“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涉法院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着力于走深走心走实,拓展司法职能作用,持续提升支持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水平和工作成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年度六大重点攻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专班,建立台账式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任务推进进度表,每季度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依法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二是保障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纠纷,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简案快审、要素式审判机制,缩短审理周期,采用速裁方式办理的涉企案件,一般在15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30日。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严格认定合同性质、效力、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规范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完善金融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机制,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模式组建金融专业审判团队,推进金融纠纷的快审快判和类案专办。坚持公正、善意、文明、谦抑执行理念,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审判、执行,让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三是精准司法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综合运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平台,实现立案、送达、保全、庭审、执行等诉讼事务网上办理,做到一站通办、一次办好。建立班子成员分工联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每月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针对性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截止目前,走访企业43家。依托“四进”工作组,开展“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合同管理、融资、物权保护及诉讼参与等方面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建议,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根据审判实践,及时总结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公众法治意识,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存在问题

    潍城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标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对标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对标人民群众和企业司法需求,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 存在核心指标有待提升的问题。民商事案件实行随机分案模式后,个别法官受自身知识结构、裁判经验的局限,在对法律的理解上有所偏差,存在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导致上诉案件被发回率高位运行。部分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释法明理不充分,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判后答疑不到位,当事人非理性上诉,导致一审服判息诉率不够理想。执行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无论是简案还是繁案,存在平均用时的问题,导致结案平均用时长。
  • 存在缺乏专业调解人才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潍城法院基本建立了由人民调解员和律师调解员等组成的调解工作队伍,但多数调解案件为物业服务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案件等常见类型案件,针对医疗纠纷案件、家事纠纷案件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还没有建立起符合上述案件诉讼规律的调解队伍和调解机制。
  • 存在破产重整识别机制不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行不合理、管理人选任及管理制度待规范、“执转破”程序规定比较模糊等问题。
  • 存在便企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潍城法院在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电子送达方面相对滞后,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能力与优质高效解决企业纠纷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六、意见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作用,推动多元改革常态化。在明确法院定位的同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深刻挖掘社会资源,在“内引外联”上下功夫,在“共建共享”上做文章,不断创新深化巩固诉调对接平台。强化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深化和延伸,整合法院、公安、司法、群团、基层社会组织等部门力量,推动司法资源重心下沉,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纠纷解决途径。强化类案调解,在道路交通、金融债权、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完善与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其他调解组织对接机制,着力发展行业调解和商事仲裁机制,努力做到全覆盖。探索推行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以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等登记业务时的住所为依法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

    二是打好审判管理“组合拳”,大力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行人案动态配置管理,坚持以案定员原则,畅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流动机制,让司法资源流动到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深化审判团队改革,以科学化的“案件权重系数”进行员额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形成法官业绩档案,实行精细化人员管理。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类案检索,同类案件文书模板通用,实现分类操作、规模化审理、模板化庭审、模板化裁判,统一实体、程序标准,节约办案时间,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三是优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在期限、送达、程序等方面建立有效机制,尽可能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简化程序设计,可在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征得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后对一些债务人资产进行前置挂拍,提前委托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挂拍公告不动产等资产。简化会议召开流程,缩减一般告知事项,对债权人会议议程进行精简。建立破产审判大数据共享研判机制,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金融监管、劳动社保、工商税务等方面具有信息优势,将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破产审判中,提前研判企业运营状态和破产可能产生的社会衍生问题,主动防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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