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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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9日 | ||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O一四年二月十八日在潍坊市潍城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潍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郭宝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和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一三四一”思路举措和“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以公正高效审判执行案件为中心,以加强司法公开机制建设为抓手,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213件,结案3848件,同比分别提升28.9%和24.8%。区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服务大局 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区法院始终站在化解矛盾第一线,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全年审结刑事案件342件,判处罪犯501人,同比分别增长15.9%和14.4%。深入开展“冬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故意毁坏财物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如苏剑敏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一案,12名被告人结伙作案18起,致多人轻伤,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调配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判处苏剑敏九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其他罪犯也均被处以刑罚,有力的打击震慑了犯罪。对严重腐败、渎职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4件17人,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审判帮教程序,在继续落实未成年犯“社会调查员”制度、轻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基础上,探索实行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对家人不能到庭的失足少年指定“临时家长”,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全年所判处的76名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石凌云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全市政法系统宣传典型。 (二)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面对全区大发展,大跨越的新形势,区法院坚持主动而为,将服务发展落到实处。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审判职能,为推动“项目建设年”深入开展提供高效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通过落实20条举措,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年”和“一城、四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紧紧围绕区委关于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把公正、及时、妥善地化解商事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作为重要职责,将工作重点放在推进全区项目建设、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上,全年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95件,其中,借款、买卖、保险、租赁等合同纠纷占78.7%,并积极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进一步调节、保护、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了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认真贯彻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4件。特别是对涉及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等领域的案件,统筹兼顾发展大局与群众利益,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所处理的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83.2%,既充分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坚决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坚持把促进和谐作为第一目标。区法院始终秉承“执法办案就是服务”的理念,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维护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37件,审结1988件。针对民事纠纷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等方法,促使每一起案件及时解决,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全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2.9%。不断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933件,标的额达2.6亿余元。组织开展了2次“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分别对涉及信访案件和重大失信行为案件进行排查清理,所排查出的93件案件已执结71件,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如所受理的某铸造厂拖欠111名农民工工资一案,立案后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执行回首批拖欠工资款15万余元,并在春节前进行了集中兑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本着“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的原则,与各联动部门一起,加大对失信行为人贷款、出入境、高消费等行为的限制,一年来共有14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权利受限而主动履行了义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积极能动司法,彰显司法为民 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区法院立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推动整体工作发展、依法服务大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将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作为重点工作项目,严格落实审判公开,对每起案件都做到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宣告判决,对公开开庭的案件,简化旁听手续,并通过户外电子屏幕提前公布开庭信息,方便群众参与旁听。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将院机关及2处人民法庭的审判庭全部进行了科技化升级,安装了审判管理、电子卷宗和庭审直播“三大系统”,设立了数字化管理监控中心和数字化审委会议室,并积极进行门户网站、微博和短信告知平台建设,目前,法院微博和短信告知平台已开通运行,门户网站将在近期建成使用。开展了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的“三亮”活动,要求干警规范着装,摆放桌牌,亮明姓名、职务、职责,在院内设立公开栏,公布工作流程、时限和标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对此,去年9月3日的《山东法制报》头版以《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为题进行了深入报道。 (二)搭建司法服务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加强对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组织开展了以提升人民调解员“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培训”活动,对全区26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7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业务培训。这一做法被市电视台直播潍坊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加强立案、信访、人民法庭及诉调对接、诚信信息查询“五大窗口”建设,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和文明接待制度,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群众提供诉讼导示、信息查询、答疑释理、纠纷化解等“一站式”服务。继续组织开展“能动司法服务”活动和 “法官五进”活动,对设在村居、企业以及重点项目区域的“工作联系点”,定时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建议。全年共到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7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三)狠抓信访案件化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解决信访问题是疏导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区法院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实行了“四心工作法”,即对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既讲法理,又讲道理,还讲情理,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实行了院庭长轮流接访制度,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每天轮流接访,共接待当事人来访及咨询770余人次。对上级交办的57起信访稳控案件和自身排查的9件信访苗头案件,逐一确定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及时妥善化解。同时,注重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制定出台了《法官判后答疑实施办法》,对当事人就裁判结果提出的异议,由承办法官“面对面”予以解答,全年共答复各类疑问122人次,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减少了信访问题发生。区法院近3年来信访量实现了逐年下降。 三、主动回应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新关切,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司法 区法院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公正、文明、高效的司法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新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立案二庭两个部门,重新制定了以《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制度》为总纲,以立案细则、小额诉讼、审限管理等为支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案件信息录入、网上流程监管和信息研判运用,形成了以绩效考核为导向,以流程管理为平台,以上下互动为手段,以案件评查为保障的审判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将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作为重点,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开展了21次庭审直播观摩点评活动,抽查了268起案件的裁判文书。开展了积案清理活动,对所有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调度和限期办结。继续落实庭长办案制度,各庭长全年办案419件,带动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得到了同步提升。 (二)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注重提升业务能力,对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进行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庭长论坛”,由庭室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责与干警进行探讨交流,目前已举办5期,有7位庭长登台讲课;实行了“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为9名年轻法官指定了导师,进一步提高青年法官独立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区委“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制订了加强干警作风建设的“五项要求、十条规定”;建立法官诚信司法机制,向当事人发放“诚信司法承诺书”和“诚信司法监督卡”,并从各行业选聘了2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对法官执法办案的监督。对此,最高法院纪检组张建南组长来院视察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区法院监察室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三)深化法院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将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发展的动力之源,不断创新文化建设载体。以“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确立了“厚德、崇法、为民、清廉”八字院训,创作了潍城区法院院歌,并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干警进行学唱,使法院精神得到进一步升华和凝聚。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了“道德讲堂”建设,围绕礼仪、诚信、和睦、友善四个主题,进一步提升干警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注重拓宽文化建设的途径,组织开展了政法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创办了《潍城审判》期刊,为干警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的积极性。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是法院工作的坚实保障。一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把整体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全面落实好区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完成好安排的重点工作,主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工作,座谈交流;及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督办、转办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认真对待和主动配合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工作,去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和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去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增加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法院整体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这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上级法院以及社会各界领导、监督、支持的结果。区委、区人大高度重视法院工作,经常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法院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和环境;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保证和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成绩和进步面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的各项工作与上级要求和各位代表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案件审理时间过长的问题仍然存在;案多人少矛盾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加以克服解决;推进司法公开机制,争取社会理解支持的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根据各位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下步工作的总体思路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推进能动司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会,区委全委会以及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按照区委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好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进一步拓展服务方式,强化为民司法。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继续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民意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三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突出和谐司法。积极参与平安潍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诉讼难题,在提高办案质效、化解涉诉信访、破解执行难题、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逐步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邀请群众旁听庭审等形式,公开司法的程序和内容,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落实区委“作风提升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大力提升全院干警“五种意识”和“五种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下步工作中,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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