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 ||
9月23日上午,潍坊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4年第九次集体学习研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潍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成涛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原原本学习《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分类分层加强解读培训,切实将《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氛围进一步浓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要强化政治建设,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体抓,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突出问题整改,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把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同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完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任职回避等长效机制,健全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推动纪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深化作风建设,在做实“知道就办”上持续发力,深入开展“能力作风深化年”活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落实“周三约访”、联系服务企业等要求,建立健全依法履职保障机制,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严管厚爱,在严实主体责任上持续发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狠抓“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把清廉潍坊建设落到实处。 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县级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同志、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参加学习研讨。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