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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协议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6日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行政协议典型案例。2019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对于推动建立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守信践诺机制,强化产权保护,保障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次发布的是第一批,共十件案例,涉及行政协议的履行、变更、解除、无效等法律适用问题。这批案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了行政协议案件的多样性。这十个案例既包括行政机关订立行政协议、单方变更或者解除行政协议案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案件;既包括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也包括政府特许经营、招商引资等行政协议案件。二是体现了行政协议案件审判理念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在始终坚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订立行政协议,单方变更、解除协议,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注重对协议本身的合法性审查,注重对履约行为的合约性审查,有效融合公、私法,彰显行政审判全面合法性审查与合约性审查的优势。三是体现了行政协议案件审理规则的特殊性。这十个案例涉及的行政协议法律适用问题,体现了优先适用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鲜明公法特色。在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时,也可以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在举证责任分配和责任承担方式、行政机关依法履约的判断标准等方面,也有区别于其他行政案件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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