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审判业务 > 典型案例

打牌扰民引纠纷 切勿冲动触刑律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07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因为细微矛盾引发纠纷的案件却屡见不鲜。日前,青州法院审结一起此类案件,被告人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8年3月,在青州市某小区一座居民楼南侧,陈某未满周岁的孩子被楼下打牌声音影响而哭闹不止,陈某因此下楼与打牌的邻居交涉,期间与在此打牌的刘某甲及其侄女刘某乙发生争吵,被告人陈某返回家中持菜刀再次与持砖头的刘某乙发生争吵,并与刘某甲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持菜刀击打刘某甲的背部,并将刘某甲的左手腕划伤,致刘某甲左尺神经断裂、左尺动脉断裂。经当地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甲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青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琐事持菜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刑罚。依照《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陈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4万余元,于该判决生效之次日起十日内付清。

  对于该案被告从轻判决,办案法官介绍,被告人陈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愿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居住于一楼,因被害人在被告人住所附近打牌,对被告人年幼孩子的休息造成影响,在被告人与被害人及朋友沟通的时候,被害人理应理解、配合并积极创造有利于孩子休息的环境,但被害人反而与被告人发生争吵并相互辱骂,最终引起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被害人的不当行为对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为此,该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 电话:0536-8189013 邮编:2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