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http://whhcqfy.sdcourt.gov.cn
环翠区人民法院立案清单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6日 | ||
一、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清单 1.起诉状; 2.身份证明; 3.证据材料; 4.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为外文的,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 二、二审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清单 (一)上诉状; (二)身份证明; (三)证据材料; 二审案件网上立案申请及电子材料,由一审法院代收。 三、申请财产保全材料清单 (一)保全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财产线索; (四)担保相关材料; (五)与保全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清单 (一)刑事自诉状; (二)身份证明; (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轻微刑事案件证据材料; (四)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曾经提出控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材料。 (五)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自诉的应提交: 1.身份证明;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书面材 料; 4.犯罪嫌疑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书面材料; 5.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撤销案件决 定书》或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等; 6.申请执行人已向公安机关提交控告材料的相关证 据; 7.其他证据材料 五、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清单 (一)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自赔案件立案清单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相关法律文书; 4.申请人受损害的证明材料; 5.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司法赔偿案件立案清单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4.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5.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提供其收讫凭证等材料; 6.相关法律文书; 7.申请人受损害的证明材料; 8.相关证据材料。 (三)行政赔偿一审案件立案清单 1.行政赔偿起诉状; 2.身份证明; 3.相关证据材料。 (四)行政赔偿二审案件立案清单 1.二审上诉状; 2.身份证明; 3.相关证据材料。 六、申请再审立案清单 (一)再审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七、执行类案件立案清单 (一)首次执行案件立案清单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 3.身份证明; 4.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诉前、诉中保全情况 (二)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申请材料清单 1.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证据材料。 (三)恢复执行案件立案清单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4.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裁定书。 八、提示 (一)身份证明应包括以下材料 1.原告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被告是自然人的,原告应提供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原告要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信息。 4.原告是外国人的,应当提供护照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原告是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文件需经公证、认证;代表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的人,应当提交有权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该证明需经公证、认证。 (二)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律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 2.委托公司职工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系公司职工的证明材料); 3.委托近亲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户口本(或其他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近亲属的身份证; 4.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交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介绍信或者推荐信、受托人的身份证; 5.域外形成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认证。 (三)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人应按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立案相关信息,确认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优先适用电子送达方式。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东首 电话:0631-5232541 邮编:264200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