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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卫迎霞: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闫峰与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登支行及原审被告卫迎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10民再34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提出异议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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