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利剑出鞘!2小时成功扣押执行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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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4日 | ||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7月5日,福山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线索电话后,执行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干警奔赴涉案车辆所处现场,仅用2小时就将车辆成功扣押。 福山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房产、公积金等进行查询后,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但所查封车辆下落不明,未予实际扣押查控,因被执行人行踪不明,执行干警多次拨打电话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7月5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驾驶车辆在马路行驶,请求法院派人扣押。 执行局干警立即出发,到达车辆所在地后,检查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初步核实现场车辆状况。被执行人情绪较为激动,拒绝法院对车辆予以扣押。执行干警耐心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情绪平复后表示配合执法。干警向当事人依法出具查封扣押清单后,依法对车辆进行扣押,推动案件办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温馨提示 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法院提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促进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拿到执行案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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