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告人田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进行公开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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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09日 | ||
5月22日,高新区法院对被告人田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六名被告人六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六名被告人作为村小组长及治安员,处理纠纷本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而非采取聚众打砸的方式暴力解决问题。六名被告人借故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影响,破坏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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