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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系列培训讲座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5日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1月15日,烟台高新区法院《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系列专题培训第一期开讲,耿新光副院长作为主讲人,带领全体干警学习最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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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旨在推动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新精神、新规定、新条文,为准确、依法适用民法典打好基础,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首期重点

  首期培训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四个最新司法解释条文。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的溯及力和发生的重大变化,阐述了担保、物权、建设工程法律条文的核心要义和法理精神,运用真实案例再现了如何将立法原则和精神贯彻到实际的审判工作中。

  培训效果

  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让法官干警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提升了业务能力,增强了工作信心,为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推动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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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决心

  不学透、不收兵,全员学懂、不拉一人!高新区法院将定期开展好《民法典》系列培训讲座,持续加强对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学习,把握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及重点问题,确保新旧法的正确衔接,并且做到学以致用、正确使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实现2021年第一季度“开门红”,高质效完成全年审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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