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突出抓好“三个环节” 推进速裁团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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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8日 | ||
为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标,高新区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团队建设、裁判文书、办案效率三个环节,确保“分调裁审”工作发挥实效。2021年高新区法院速裁结案689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37.8%,全年速裁平均用时仅8.8天,助力全院全年平均办案时间压缩至39天。 一是能为先,抓好团队建设环节。在速裁团队的组建上始终坚持高标准、高配置、高要求,在原有的1个民事速裁团队基础上又增设1个,经过院分党组认真筛选审议后,确定团队负责人由1名业务能力强、工作执行力高的员额法官担任,选择1名责任心强、充满激情与活力的新任法官助理作为速裁团队的核心骨干,此外还配备2名书记员,形成“1+1+2”速裁团队模式,团队活力、干劲充沛。 二是简为本,抓好文书制作环节。对于案情相对简单、法律关系明确、裁判标准统一的简单案件,尤其是对当庭宣判的案件,速裁团队采用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降低裁判文书制作的时间成本,2021年出具简式裁判文书案件420余件,占全部速裁案件的60.9%,通过为裁判文书“瘦身”达到为当事人减负的目的。 三是快为标,抓好办案效率环节。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由立案庭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适宜速裁的案件做到即时立案、即时裁判、即时送达裁判文书。科学利用时间,采取集约化方式,将送达、开庭、撰写文书固定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段,把碎片时间整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针对案情类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一天批量开庭审理,最多的一天内可集中开庭审理多达10件,提高了审理效率。2021年通过集中批量审理案件120余件,大大压缩了办案时间,全年速裁平均用时仅8.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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