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 柔情铸法魂:刘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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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19日 | ||
刘虹,女,50岁,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进入平度法院工作,先后在研究室、同和法庭、审监庭、刑庭、民三庭、民一庭工作过,现为民一庭员额法官。曾荣立青岛中院、平度市委、市政府三等功,并被青岛中院授予“零投诉、零错案、零信访”法官等荣誉称号。 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提素质 自参加工作以来,刘虹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开展工作和学习。民事审判工作繁琐复杂,案件类型五花八门,所涉及的法律面也极其广泛。她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通晓法律知识放在首位,充分利用点滴时间,不断钻研专业法律书籍,使学习和工作良性互动。她十分善于思考,能在纠纷中展开法律的逻辑,面对新类型案件,也从不生搬硬套,而是勤加思考,作出自己的判断,力争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成为精品,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20年,她个人收案248件,结案236件,结案率95.2%,调撤率达62%。 爱岗敬业,悉心办案促和谐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刘虹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特别注重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013年,杭州某公司聘用张某担任其在平度开办工厂的生产主管,后张某以自己女儿的名义为杭州某公司在平度注册一公司,同年10月,张某在该公司车间调试设备时,被机器三角带挤伤双手拇指。2014年4月,杭州某公司将其平度公司撤走。2014年8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2016年10月出狱。2017年张某之伤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2018年张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杭州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以张某是与其女儿注册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张某的请求。针对杭州某公司关于张某之诉已过仲裁时效、张某系与其女儿注册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抗辩,刘虹认真审核原告受伤后被拘留、释放、认定工伤、鉴定的各个时间点,并对平度公司的投资、管理、工资发放、租房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最终认定本案未过仲裁时效,判决张某与杭州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杭州某公司支付张某工伤保险待遇。宣判后,杭州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廉洁自律,忠诚执法显公正 公正办案,清正廉洁是根本。对待每一起案件,刘虹总是从专业角度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她看来,一名优秀的法官要在内心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抵御腐败的侵蚀和诱惑。只有这样,才能依法公正办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才能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在一些涉案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当事人会托人请刘虹吃饭,称“想在饭桌上陈述自己的委屈和意见”或“想表示一下”,刘虹均严词拒绝,并告诉他们“我们有法规、有纪律,饭绝不能吃。但对案件,我绝对会公正对待,依法审理”。为民者民亦爱,亲民者人亦亲。刘虹法官通过自己的行为赢得了当事人的支持。 身披法袍,心有道义;肩扛天平,只为天职。刘虹法官始终以“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作为自己职业准则,奉行着“忠于职守、惩恶扬善”的职业操守,追求着“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弘扬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做法官是她无悔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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