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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松梅自有风骨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1日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人民法院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英模代表,“出类拔萃者必有其能”,他们身上肯定有许多平常人所不具备的精神与品质,那么,应该学习他们什么呢?

  一是学习他们昂扬向上的精神。人的精神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够让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精神状态是一个人思想境界、价值追求的外在体现,是成就事业、有所作为的重要保证。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好不好,通过工作就能够反映出来,像宋鱼水、邹碧华、李庆军、胡国运、周春梅等优秀法官,如果内心不强大,没有奋发向上的精神,怎么可能做出耀眼的成绩,怎么可能保持自身高洁的品质。先进法官们正是因为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敢啃“硬骨头”、敢挑“硬担子”、敢攻“硬任务”的精神,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才在平凡的工作中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正是我们需要铭记与学习的。

  二是学习他们公正无私的品行。群众打官司求的就是公平,公平是法官应当始终遵循的。法官的工作职能,决定了职业理念有着远比职业技术重要的意义,周春梅法官正是秉持公平正义的理念,才做到不徇私情的。拥有正义理念的人才能践行正义,以正义为最高价值追求的人才能主持正义,宋鱼水法官因为坚守正义,才作出了符合法律规定、切合社情民意、胜败皆服的裁决。所有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因信服而服判,是每一位法官不懈的追求,詹红荔法官忠诚履职,公正办案,所审结的500余个涉及1140余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赢得了社会的认可,更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三是学习他们一心为民的情怀。司法的力量建基于人民内心的尊崇,人民利益至上,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人民法官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向前发展,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陈燕萍法官说:“人民法官不是官,只是受民所托、为民解忧的人民公仆。”先进模范法官们正是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针对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以耐心细致地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了人民法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我们应始终对人民群众怀着深厚的感情,想百姓之所想,让司法裁判更有温度、更有力量。

  四是学习他们清正廉洁的品德。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只有具备让人敬佩的品德,法官的裁判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才会彰显法律的威严和神圣。公正的法官更能直接地显现自己的品格魅力,并将个性的魅力充分地融入审判实践中,真正实现案件审判中的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法官谭彦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只认清一个公理,法律面前不容有私情,被人民群众誉为“铁”法官。法官周春梅与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她的电脑桌面壁纸上是“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这些优秀的法官,用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用实际行动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筑就了我们法治社会的大厦。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优秀法官身上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引导和激励着你我,他们是我们前进的方向。但我们身边更多的是那些默默无闻、兢兢业业,认真审判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的法官,他们没有显赫的职位,没有耀眼的光环,也没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他们以司法为民为己任,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日复一日躬耕于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中,正是这平凡的努力,点滴的奉献,汇聚成了新时期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壮丽篇章。他们都是我们学习与敬仰的楷模!(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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