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男子为了筹钱治腿煞费苦心 两次骗钱“两进宫”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17日

  海阳某村村民纪某在几年前发生过交通事故,造成腿部骨折,一直未能康复。医生建议其做二次手术,否则可能会留下残疾。但3万多元的手术费让纪某一筹莫展。于是,他便起了邪念。

  第一次:当了回“教练”。 2011年上半年,纪某想到不少人希望学车,于是打起了算盘:自己学过开车,在不会开车的人眼里也能算是技术熟练,虽然没有驾驶证和驾校证件,但学车的人也不会想到要证件看,那何不自己当“教练”,赚点钱呢?于是,纪某租了一辆白色轿车,找人喷涂上了“XX 驾校教练车”的字样,以所谓“教练”身份开始拉人学车。他自称可以下乡教学,联系“教官”下乡考试,先后骗取了多人共计一万五千余元“学费”。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发现被骗的“学员”报警。2012年10月份,纪某被抓获归案。海阳市人民法院以纪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第二次:干上了“媒人”。期满释放后的纪某日子依旧过得窘迫。2015年7月,他到外村的朋友王某处玩,王某提到让他帮着介绍个对象,纪某当时应酬着满口答应,心想回去看看。一个月过去了,纪某想买车做买卖挣钱治腿,便想起了通过给王某介绍对象骗钱的邪念。

  在2015年8月,纪某给王某打电话,让王某给纪某一万元钱,过几天给带一个云南媳妇过去。随后,纪某与王某母亲在海阳某地见面,王某母亲将一万元钱给了纪某,并写了收据。回家后,纪某经常发现本村已婚的孙某在家门口坐着,便说:“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孙某很快答应了他。过了几天,纪某就连哄带骗带着本村孙某到了朋友王某家,王某母亲又给了纪某两万元钱,孙某便在王某家住下了。半个月过去了,王某多次打电话给纪某商量要把孙某户口迁至王某处,但纪某却是一拖再拖,直到2015年12月,纪某到王某家,以给孙某迁户口打点关系为由骗了2000元钱,正商量的时候,孙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及手机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此时,王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向海阳公安报了警。

  海阳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以被告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两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

关闭
版权所有:海阳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海阳市北京路81号 电话0535-3222202 邮编:26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