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介绍 > 内设机构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职能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机构职责明细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职    责
1 综合办公室
(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工委管委、上级法院等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本院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本院会议和活动的会务安排及后勤事项;负责综合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综合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报刊、图书等工作;负责法院史志编纂和机关文化建设;负责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拟定本院基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妇女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工会活动、文体活动等工作;负责警卫、押解、看管人犯,协助和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工作;负责维护法院机关秩序、安全保卫和导诉工作;完成本院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警务工作任务;负责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负责双招双引、新农村建设、牵头负责部门结对共建工作,做好部门结对共建财务及物资保障工作、征地搬迁工作;负责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和重大敏感事项报告工作;负责送达、扫描工作。
2 政治部
(挂研究室牌子)
负责组织院党组(扩大)会、务虚会、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和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会议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舆情监控;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机关党务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和法警警衔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工委管委的社会责任考核和本院干警的工作考核、表彰和评先创优工作;负责干警的晋职晋级和工资调整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法官协会和团支部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结合精准脱贫做好共建村村民走访等面上的组织发动工作。
3 立案庭 负责对本院依法管辖的各类案件进行受理登记、审查立案;负责民事案件的分流、诉调对接、速裁工作(办理部分简单民事案件);负责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审查;负责诉前保全案件的办理和保全复议审查;特别程序类案件的办理;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办理;负责本部门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负责驻院人民调解员、律师管理工作;负责诉讼费开票工作;负责综合审判楼南大厅中的立案服务工作等。
4 刑事审判庭
(挂少年审判庭牌子)
负责刑事案件审查立案工作;负责管辖异议案件的审查;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特别程序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本部门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
5 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和人格纠纷;物权纠纷;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与公司、金融、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涉外民商事纠纷等;负责本部门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负责上述案件诉讼保全和保全复议审查工作;负责办理破产案件;负责管辖异议案件的审查;指导人民法庭审判相关工作。
6 行政审判庭
(挂综合审判庭牌子)
(挂环资审判庭牌子)
(挂知识产权审判庭牌子)
负责行政案件审查立案工作;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负责审理环渤海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公益的环资案件;负责各类申诉、再审案件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负责本部门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指导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等。
7 执行局 负责执行案件审查立案工作;执行应由本院执行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含潮水镇(解宋营)78个村居和大季家街道32个村居辖区民事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和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案件审查立案和执行工作;负责执行前和解;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负责外地法院委托执行事项的办理;办理执行异议类案件(包括保全中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提出的异议和案外人异议);负责执行案件相关评估、拍卖工作;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工作;负责执行系统和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8 审判管理办公室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申诉、再审审查;负责本部门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负责审判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速录员的管理工作;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本院受理案件技术咨询、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审计等);负责审判管理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及网络维护等信息化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9 潮水法庭 负责潮水镇(解宋营)78个村居和大季家街道32个村居辖区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案件分流、诉调对接、速裁、审判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
10 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信访综治材料转办和汇总上报、信访接待、12368热线接听和汇总、司法救助工作、(报纸)公告);负责申诉、再审事项人员接待和材料接收工作;负责综合审判楼一楼北大厅诉讼服务相关事务等。

关闭
版权所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20号 电话:0535-6098000 案件咨询:12368,纪检监督:0535-6098033 ,投诉信箱:ytkfqfy@yt.shandong.cn 邮编:26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