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审执高效联动 十年陈案巧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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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 ||
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百姓生活,近日,烟台开发区法院法官、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走进潮水镇某涉案村庄,在村委会里调解了一起复杂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2002年,被告王某平出面与原告王某升达成一致,将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的一处农村住宅以市价出售给原告。2005年5月份,在该村两名村干部见证下,双方正式签订了买卖房契,原告现场付清房款5000元,被告当即将涉案房产及两证交付给原告。原告接收房屋后将房屋进行了修缮、改建和增建,居住使用涉案房屋至今。 因涉案房产临近拆迁,在利益驱使之下,被告方起诉原告要求返还房产,烟台开发区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均确认为房产买卖协议无效,判定原告返还涉案房产。同时确认,原告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提出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等请求权。判决生效后,原告拒绝腾迁。 该案在历经了一审、二审以及强制执行程序后,依然衍生出诸多后续问题,成为了一件不折不扣的老案。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开发区法院立案法官汪田基、审判法官王锴与执行法官张涛毅然决定打破常规,采取立审执联合办案模式,力求将审判案件和强制执行案件所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揽子处理,同时避免再次立案诉讼。 在调解现场,考虑到原被告之间关系紧张,矛盾尖锐,法官决定通过面对面沟通、背对背交流以及单独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 “我当年买房的时候,可是清清白白付了钱的,这些年我把这房子当成自己的家,又是修又是建,现在他们说反悔就反悔,哪有这样的道理!”在面对面沟通环节,原告王某升情绪激动地说道。面对原告激动的情绪,审判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同维度、不同角度发力,力争让双方当事人清楚法律规定与法理内涵,正视自身处境。同时邀请镇街以及村委的工作人员参与到调解当中,从家族邻里关系这一视角出发,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您得清楚,如果继续僵持下去,我们后续会依法强制执行。到时候对你们双方都不利,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得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进入背对背交流环节,执行局法官严肃地对被告说。同时,立案法官耐心地和原告沟通:“您的遭遇我们很同情,但赔偿金额不是您说多少就是多少,得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您看能不能在现有诉求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一下,这样也有利于事情的解决。”在法官们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 在单独协商环节,调解团队精心提出不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选择。在不断的沟通与交流中,逐步确定双方的共同点,集中精力攻克争议焦点,通过一点一点缩小双方诉求差距的方式,稳步推进调解工作。 在众人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在相关手续上签字盖章。同时,双方同意后续不得妨碍村里拆迁工作。至此,这起民事案件成功调解结案,执行案件也顺利终结执行,困扰双方当事人近十年的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了了双方当事人的心事,也为开发区法院的多元解纷实践增添了一抹亮色。未来,开发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十大创新提升行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让“案结事了人和”的故事不断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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