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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罪犯王莹(女,汉族,身份证号码220422198912101646)危险驾驶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20日作出判决,现判决已生效罪犯王莹向我院递交监外执行申请书申请对其监外执行。经鉴定,罪犯王莹已怀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我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现将该结果依法公示如下,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结果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以书面(署名)或电话形式向我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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