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法院赴郑州自贸区法院开展自贸区法庭文化建设交流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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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 ||
为加快推进自贸区法庭文化建设,高标准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近日,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学习考察组赴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自贸区法院)学习交流。 郑州自贸区法院于2018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于2021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是郑州市第15家、河南省第164家基层法院,全国5家自贸区法院之一。法院的设立是河南省推进制度型开放战略和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事件。作为全国第五家、中部六省唯一一家自贸区法院,郑州自贸区法院充分发挥涉外司法职能,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制度型开放战略、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法院力量。 我院学习交流团一行先后参观了法官墙、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诉服文化大街、“榜样之光”长廊、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干警文体中心等地,对郑州自贸区法院文化建设的谋篇布局及建设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参观学习,亮点纷呈,学习考察组成员纷纷表示,学习考察拓宽了视野、认清了差距、取到了真经。要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郑州自贸区法院先进经验做法,对标对表,总结提升,切实将学习考察成果转化为烟台自贸区法庭文化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高标准打造自贸区特色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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