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联动,司法护“未”|开发区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正式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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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 ||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平安法治校园建设,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后端干预”到“前端介入”转变,5月12日,烟台开发区法院在区第四初级中学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开发区法院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栾焕舸,区第四初级中学校长杨宝三出席会议,开发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学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烟台开发区法院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栾焕舸和区第四初级中学校长杨宝三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揭牌。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校园安全管理、法治校园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共同表示,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不断深化协同联动,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近年来,烟台开发区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制度,持续深化“法院+学校+家庭”的合作联动,在全区中学、职业学校陆续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持续用好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这一平台,以“抓前端、治未病、护成长、守安全”为主线,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着力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上下功夫、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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