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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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4日 | ||
根据烟台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烟台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开发区法院存在的三大类九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开发区法院党组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强化全院干警思想认识,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事项推进落实等工作。2021年5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党组会、院务会11次。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形成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挂牌督办台账》,逐一制定整改举措、卡实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对台账事项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按期报送进度,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推进、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坚持结合共促。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干警队伍执行力相结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问题症结推进整改。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主动向工委汇报整改工作进度争取支持,形成《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围绕整改情况提出思路打算和意见建议。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队伍和干警执行力的重要标准,对照责任台账强化跟踪问责,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奖励评选资格,并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引领不突出方面 1、关于落实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央政法工作条例》;依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集体研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自学计划。二是制定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日常调度;定期开展专题党课和形势政策报告会,强化教育引导;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方案》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入行动。 2、关于“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最高院立案登记制和山东省高院网上立案规定;贯彻全国法院立案庭年底专门工作视频会要求,杜绝年底不立案现象。二是规范保全和执行行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促进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权益及时兑现。三是全面落实《烟台开发区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及时申请、兑现有关司法救助政策。四是坚持帮助救济与保护隐私并重原则,与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志愿者团体等相关部门共签《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合作备忘录》。五是制定《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明确标准、卡实责任,加强日常调度,每周通报文书公开情况,每月进行考评。 3、关于履行执法办案核心职能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统一送达工作流程及标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目标责任状、基础工作和重点指标考核办法,实行审判执行周月通报制度,对基础工作和重点指标实行蓝黄红排榜管理。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通过遴选方式补充员额法官,缓解人案压力。三是严格落实院庭领导办案意见,尤其是关于办案类型、数量等方面的要求,每周定期通报院庭领导办案情况。四是理顺立案庭4个速裁团队职责,调整充实立案团队,严格落实网上立案工作规范;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暂行办法》,强化与各专业审判团队之间的衔接,提升案件流转效能;制定落实大调解格局实施意见和妥善处理物业纠纷的意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主动融入全区诉源治理体系,有效发挥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五是出台《关于加强执行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评估拍卖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制度约束。 4、关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申请设立自贸区人民法庭,成立自贸区法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贸区法庭申建工作指引》,积极跟进法庭的审批和筹建进度,完成了自贸区法庭相关调研,并积极与区规划建设部门对接法庭选址规划等前期事项。二是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执转破案件有关规定,依托《烟台开发区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联动机制通畅运行;出台《破产与清算案件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推动提升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质效。三是制定《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信息调研宣传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效果不明显方面 5、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年制定《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一体推进,建立廉政谈话台帐和每季度督查通报制度,一把手与班子成员、院领导与分管机构中层干部之间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或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岗位廉政风险进行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三是坚持原则,对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人和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灯下黑,不搞集体负责,区分不同情况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查处。四是全面梳理各内设机构、各岗位尤其是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时更新干警廉政档案,并制定预防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利用职权违反廉洁执法规定的惩处力度,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6、关于作风问题纠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上级法院要求,制定出台接访、庭审等行为规范,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二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约束。三是结合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强化队伍执行力建设。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逐笔款项进行清理,应发尽发。二是建立健全涉案款物管理、发放工作规范,将涉案款项全部纳入统一平台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三是建立涉案物品登记制度,分门别类建立涉案物品登记台账,实行归口管理。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政治担当不到位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4个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清单,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修订完善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以“三定两送”为抓手,夯实党建工作根基。三是健全激励保障制度,为4个党支部设立党建活动室,突出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引领地位,形成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政治激励相结合的机制。四是以“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旗帜”为抓手,引导支部和党员干警广泛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以“法官联系重点企业”为抓手,突出党员法官下沉一线,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良性发展。五是严格执行党费缴纳、上缴、检查和报告制度;修订完善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和党支部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党总支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检查结果与“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评选推荐挂钩。六是对党建基础工作进行规范,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务成果展评,对“三会一课”落实全程留痕;邀请党群工作部专门人员来院为全体院领导、支部班子成员、党务工作者和政治部全体干警讲解党建基本知识。七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健全《党组议事规则》,不断强化班子成员身份意识;严格按照环节步骤,组织好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由党组审核把关,提高剖析发言质量。八是申请设立机关党委(挂党建办公室牌子),优化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和人员架构;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标准与流程,做好4名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推荐工作。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队伍结构进行摸底,以考选、遴选方式补充新生力量;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及时统计符合轮岗条件人员的信息,制定法院内部轮岗相关制度。二是督促法务服务外包公司出台人员招聘、管理、退出工作规范,并严格抓好落实;加强法务服务外包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准确理解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规范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程序,并对已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强化管理。四是规范人民调解员招聘程序,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把关和业务技能培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大局和站位意识,继续以更高更严标准,推动整改问题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第一引领。强化班子和干警队伍政治建设,依托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平台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院领导“约法三章”,院领导之间提高协作意识,在分工负责基础上更加强化工作补位,院领导用实际行动实践“向我看齐”的口号。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团结全体干警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重点攻坚落实。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定期调度,一方面继续对照清单卡实分管领导、牵头机构责任、细化整改举措,补充整改档案材料,建立定期“回头看”自评机制,坚决防止问题整改自我满足、泛泛而谈。另一方面结合作风建设集中行动,深挖问题发生的根源症结,通过检视执行力水平,评价问题整改实效,切实防止问题反弹,防范问题在关联领域新生。 三是持续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作风建设集中行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和追责问责办法,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更优更严的方式锤炼干警队伍。 四是持续做好巡察反馈整改成果转化。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推动干警队伍作风能力提升和执法办案工作体制机制理顺,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同时,着眼长远,坚持以点带面,以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为主线,把法院工作放到全区大局中去谋划,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倒逼提升,不断完善适应自贸区发展特色的审执职能体系,全面落实市委“1+233”工作体系和全区未来三年“12345”工作思路要求,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35-6098033 地址:烟台开发区衡山路20号 邮编:264006 邮箱:ytkfqfy@yt.shandong.cn 中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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