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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良法庭地处偏远山区,受理的案件大多是百姓日常生活的纠纷,看起来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与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此,该庭工作中坚持“百姓的小事,法官的大事”理念,把百姓的小事关心好,解决好。2014年,该庭结收比超过100%,调撤率达86.55%,远远超出烟台法院系统平均调撤率,且所审结案件无一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得到了辖区百姓的普遍认可。
有问必答,“调解名嘴”以理服人
日前,记者来到石良法庭,一大早,就有群众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法官耐心地讲解,群众满意而归。
因石良镇没有法律服务所,镇司法所人员极少,当地群众有问题、有纠纷都到法庭来咨询。该庭法官个个都是受群众爱戴的“调解名嘴”,几乎每天都有百姓来咨询。正在调解室咨询的村民刘先生就是李长顺的“粉丝”,“李庭长这人耐心、正直,说的话都在理儿,俺心服口服。”刘先生告诉记者,之前他因为邻居盖房子占了他的地将邻居告上法庭,两家闹得很不愉快。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李长顺将两家叫到一起,历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对一些矛盾尖锐的案件,该庭邀请人大代表、双方当事人的村委会人员、当事人信赖的朋友参加旁听,以旁观者的中立立场给予当事人中肯的意见,消除当事人对法官不信任的态度,有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有的百姓不懂法,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理解,持怀疑、否定态度,甚至认为承办法官是违反法律规定偏袒某一方当事人。”李长顺说,让百姓信赖的人参与进来,既能调解结案、化解矛盾,又起到宣传法律的作用。
提前介入,功夫下在法庭之外
石良法庭按照年初制定的“提前介入、积极办案、案后建议”办案思路,将矛盾化解工作延伸到诉前、诉后,虽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却换取了辖区的安宁。
“无论是通过群众咨询还是其他途径获得的纠纷,我们都提前介入,积极主动与村民、村委、企业、政府联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并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李长顺说,通过这种方式,有150余件案件提前化解,这样,百姓无需再到法院起诉打官司,减少了百姓诉累,同时尽早将百姓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避免了矛盾复杂化、尖锐化。
该庭还创新推行“案后建议”工作,案件结案后,法官针对实际情况,为双方当事人提出一些注意事项,提醒他们以后再碰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如何取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深挖根源,彻底解决矛盾纠纷
李长顺告诉记者,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深挖矛盾纠纷的根源,采取以一案解决数起矛盾纠纷的方法,解决大量矛盾纠纷。
“很多案件看似一起矛盾,但其背后掩藏着更多的纠纷,如果我们就案办案的话,双方根本的矛盾没有解决,当事人还可能再起诉两个三个甚至更多案件,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造成了当事人对法律的不信任。”李长顺说,今年他们调解了多起类似案件。如,原被告双方因继承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原告因其中的欠款而起诉了被告,法官经审查发现,如果单单解决这笔欠款,之后双方因为继承问题还可能发生多个矛盾,于是从矛盾的根源入手,一并将双方的赡养、相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解决。虽然法官深入当事人家中、果园里多次实地勘察,但通过一次诉讼便为当事人解决了全部的矛盾隐患,还是值得的。
同时,该庭通过强化依职权调查取证和指导当事人举证,避免了当事人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求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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