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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徐学锋等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2021年12月10日
作者:龙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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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刘伟艳、孙凤凯与被执行人徐学锋、王永杰、龙口市浩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徐学锋、王永杰、龙口市浩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徐学锋、王永杰、龙口市浩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实施悬赏执行。

  任何公民在案件未结案前,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徐学锋、王永杰、龙口市浩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20%,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中代付奖赏金额。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举报电话:0535-8778363

  手机:18561012767

  联系人:尚法官

  附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图片1

  被执行人:徐学锋,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70623195609302417

  住址:龙口市龙港街道鑫龙南区2号楼2单元301室

  

图片2

  被执行人:王永杰,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70623195608242221

  住址:龙口市龙港街道鑫龙南区2号楼2单元301室

  被执行人:龙口市浩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675529199P

  住所地:龙口市龙港管理区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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