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支付令,高效又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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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8日 | ||
小小支付令,高效又便捷 在点、线、面相结合全面构建诉源治理格局的同时,莱山法院还注重单点“突围”。通过加大支付令等督促程序适用率,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高效化解纠纷。 近日,该院发出今年全市首批支付令,2名被申请人在支付令发出当天即履行了支付义务。 发出全市首批支付令 近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常因服务标准、物业费用等产生纠纷,导致“双输”的结果。一方面,小区业主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由于收不齐物业费只能降低物业服务标准,甚至退出小区。 4月21日,莱山法院收到辖区某物业公司申请支付令的五起案件,该公司主张对其所管理的小区中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的5名业主启动督促程序。速裁庭法官对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后认定双方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申请人欠缴物业管理费的事实、数额明晰,适合使用支付令这一督促程序。21日当天,莱山法院即出具支付令,并进行送达。 2人当天完成支付义务 送达过程中,速裁法官积极进行调解,分别联系5名被申请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法理上,向被申请人详细说明支付令的性质、适用情形,告知就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等救济途径,增强业主接受支付令的自觉性,劝导被申请人依法缴纳物业费;情理上,使业主认同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公用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也是物业服务企业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同时建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5名被申请人中2人在支付令发出当天就主动结清了物业费,另有3人也承诺尽快与物业公司协商在支付令生效前结清相关费用。 “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可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无需开庭审理即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且使债权人取得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为基层法院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新途径,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新思路。”莱山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冀文佳表示。 下一步,莱山法院将拓宽支付令在金融借款、追索劳动报酬等关系明晰、数量较大的类型化案件中的适用,实现执法办案“加速度”。 相关链接——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的一种,申请支付令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已到期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可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与普通的诉讼程序相比,支付令具有申请手续简便、无需开庭审理、债权实现时间短、费用成本低等特点,是一种高效、便捷、经济的债权实现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向法院递交申请,法院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向债务人发出。债务人在15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就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就可以运用支付令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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