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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依照法律规定,莱阳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民商事纠纷案

  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常见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有:人格权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案件。

  (二)刑事案件

  受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

  (三)行政案件

  受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四)执行案件

  受理下列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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