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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仓”双月,献礼国庆!莱阳法院开展国庆集中执行周活动

来源:莱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在“十一”国庆来临之际,莱阳法院抓住被执行人放假过节、易于寻人找物的有利时机,集中“兵”力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向被执行人“亮剑”,用实际行动向祖国献礼。 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开展,行动开展前,莱阳法院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身份、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核实,精准制定执行方案,确保集中执行规范高效进行。

  29日、30日两天共出动执行干警30余人,警车6辆。本次行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因案施策,用足措施。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案例一:张某某与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某某支付张某某虾料款、保全费等合计40793元。由于于某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张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对于某某银行账户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又多次与于某某联系并寻找其下落,其拒不配合。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来到于某某家中对其进行拘传,讲明法律后果,分析利弊得失。见法院要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于某某终于认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性,主动偿还全部案款,该案执结。

  案例二: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莱阳市某某冷藏厂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经莱阳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确定,给予莱阳市某某冷藏厂罚款30000元,加处罚款3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冷藏厂经营者杨某某到庭,其表示厂子经营不善,无力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支付罚款。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向杨某释明其作为工厂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依法可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及强制力的震慑下,杨某某主动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就此案件达成和解并当场支付罚款10000元。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2人,执行结案6件,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24.75万元。案件终有结,执行无中断。下一步,莱阳法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更快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更好助力“归仓”双月执行会战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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